凡某爻在某爻之上曰乘,多指阴爻在阳爻之上而言;凡某爻在某爻之下曰承,多指阴爻在阳爻之下而言。故明儒来矣鲜曰:“易中言乘者,皆在上也,言承者皆在下也。”阳爻在阴爻之上曰据,阴爻而乘阳,则多危,阴爻而上承于阳,则有依而多助,阳爻而得下据于阴,则多功而有益。凡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阳以应阴,阴以应阳,若初九应六四之类,曰应或曰应与,若初九之阳以应九四之阳,则曰无应或曰敌应。有应则多助,无应则少助。未济彖云:“虽不当位,刚柔应也。”谓六爻阴阳皆相应也。
虞注坎六三云:“三失位,乘二,则险;承五隔四,故险且枕。”注大壮九三云:“三乘二。”注坎六四云:“得位承五,故无咎。”注遁九四云:“动得位,上承五,故无凶咎矣。”注蹇初六云:“以阳承二。”注贲彖云:“五变据四。”注坎九二云:“据阴有实,故求小得也。”注遁九五云:“当位应二,故贞吉。”注履初九云:“应在巽为白。”艮彖云:“上下敌应不相与。”注云:“两象相背,故不相与也。”(《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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