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发现《易林》中的某些林辞与卦象有一定的联系,是由于作者在创作《易林》时,必然受到《周易》卦象的影响。但是,《易林》中的绝大多数林辞并没有依据《周易》卦象和卦义而撰系,这是可以肯定的。
首先,《易林》中没有贯穿一致的象数观念。《易林》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现象,就是相同的林辞经常在不同的卦中出现。如果说《易林》书中贯彻着作者统一 的象数观念的话,那么,我们应该能够找到它们彼此之间象数上的联系。笔者曾对《易林》中出现的六百余条互见的卦辞予以全面的研究,得出的结果是:这些互见林辞之撰系,并没有遵循一定的规则,而是一种相对随意性排布的结果。兹举几个例子:
《比之屯》《小畜之屯》林辞皆日:
灼灼泉源,钓鲤山巅,鱼不可得,火不肯燃。
《剥之归妹》《贲之归妹》林辞皆日:
张罗抟鸠,鸟丽其灾。雌雄俱得,为网所灭。
这是本卦不同、之卦相同,而林辞相同。
《萃之剥》《萃之遁》林辞皆日:
三宿无主,南行劳苦。东里失利,丧其珍宝。
《随之小过》《随之大壮》林辞皆日:
慈乌鸣鸠,执一无尤。寝门内治,君子悦喜。
这是本卦同、之卦不同,而林辞相同。
《革之颐》《渐之明夷》林辞皆日:
尼父孔丘,善钓鲤鱼。罗网一举,得获万头,富我家居。
《剥之师》《履之巽》林辞皆日:
蹇驴不才,骏骥失时。筋力劳尽,罢于沙丘。
这是本卦、之卦皆不同而林辞同,四个卦之间卦象也没有联系——这种互见卦辞的情况最多。
《同人之比》《益之比》《蒙之坎》林辞皆日:
白龙黑虎,起伏俱怒。战于阪泉,蚩尤走败,死于鲁首。
《坤之大畜》《大有之恒》《豫之蒙》 《中孚之恒》<巽之明夷》 《大过之大过》林辞皆日:
典册法书,藏在兰台。虽遭乱溃,独不遇灾。
这是本卦、之卦有同有不同的情况,而林辞相同。
上述卦辞互见的四种形态说明了:《易林》中绝对没有一以贯之的象数手段。
其次,通过比较《周易》卦爻辞与《易林》林辞的区别也可以看出,《易林》这种撰写模式,很难如《周易》那样构建成完整的象数体系。《周易》象数体系的核心是八卦象,由八卦两两搭配而成六十四卦,这样依据上下二象的卦象,或者卦义而构建卦名,预设一卦之内容,尚算可以控制这样每个八经卦已经被使用了十六次,要使经卦之象义一致已经比较困难。而《易林》仅算之卦已有四千零九十六个卦,这样每个八经卦要使用五百一十二次,要赋予这五百一十二个卦象比较一致的意义,又要使它们的卦辞文字不同,几乎是不可能,尤其是在古代书写、计算工具都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另外,《周易》是六爻成一卦,这六爻一般是意义相连属,说明同一个事物和现象,这样卦象、阴阳的意义比较容易附会进去;而《易林》尽管是爻变说的产物,但却无法形成“爻象”,跳过爻象直接过渡到了本卦与之卦,要赋予其中象数意义自然更难。
所以,如果硬要认定《易林》一书贯穿着统一的象数理论,从而探索每一条林辞所蕴含的象数意义,恐怕是南辕北辙之举。实际上,《易林》正是不依据于象数,故它能够更加自由、更加多样地撰系林辞,从而包容更多更丰富的思想内容,这才是《易林》带给我们的宝贵资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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