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林》中的儒家思想,也表现在对西汉盛行的阴阳灾异学说的吸收上。西汉学者董仲舒出于构建新儒学的需要,将阴阳、五行两大学说并纳入了儒学的系统,“以 《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从而以《春秋》公羊学为基础,以阴阳、五行理论为骨架,建构了天人感应的目的论。《易林》受董仲舒天人感应目的论的影响,并吸收了西汉武帝以来太一崇拜的思想,构建了以太一为本、以阴阳五行为用的宇宙观。如:
《大有之复》:“火之井谷,杨芒生角,犯历天户,窥观太极,登上玉床,家易六公。”
《家人之需》:“主有圣德,上配太极。皇灵建中,授我以福。”
《大畜之大壮》:“太乙置酒,乐正起舞。万福攸同,可以安处,保我覯齿。”
《屯之随》:“太乙驾骝,从天上来。征我叔季,封为鲁侯,无有凶忧。”
《恒之复》:“阿衡服箱,太乙载行。迩时历舍,所求吉昌。’
这五条林辞,反复出现了“太极”“太乙”概念,说明战国秦汉间在哲学上作为宇宙本根的“太一”,发展至两汉之际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信仰,尤其是我们通过“太乙置酒”“太乙驾骝”等词句,可以看出在汉代人的思想观念中,“太乙”更具有了人格神的意味,这体现了太一概念在《周易》经学阴阳灾异化后的一个发展趋向。“太一”之居所太微、紫宫,也在《易林》中频频出现,为其阴阳灾异思想服务,如:
《乾之丰》:“太微帝室,黄帝所值。藩屏固卫,不可得入,常安无患。”
《大过之益》:“太微复明,说升傅岩,乃称高宗。’
《既济之蒙》:“太山上奔,变见太微。陈吾废忽,作为祸患。”
《坤之观》:“北辰紫官,衣冠立中。含和建德,常受天福。”
《涣之否》:“天门帝室,黄帝所直。藩屏周卫,不可得入。常安长在,终无祸患。”
这都说明作者接受了当时在哲学上以“太一”为宇宙本根、在宗教文化上以“太一”为最高神的思想。很明显,这种宇宙论近似于宗教,具有很大的空想性质,它不可能完全解释现实生活中林林总总的现象,所以作者在撰写林辞解释自然、社会和人生现象时,更多凭借的是阴阳学说。作者吸收了《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观点,认为天下事物之变化,是阴阳二气相互推荡、相互消长的结果,如:
《大有之临》:“阴衰老极,阳建其德。离载阳光,天下昭明。
《剥之家人》:“岁暮花落,阳入阴室。万物伏匿,藏不可得。”
《大过之乾》:“日在北陆,阴蔽阳目。万物空虛,不见长育。”
《谦之渐》:“长夜短日,阴为阳贼。万物空枯,藏于北陆。”
由于阳气是催动事物生长、发展的力量,而阴气是使事物衰老、死亡的力量,所以作者产生了一-定的尊阳卑阴的观念,并以之解释自然、政治现象。如:
《渙之升》:“生有阴孽,制家非阳。遂受还作,张氏易休,忧祸重凶。”
《离之观》:“阴蔽其阳,日暗不明,君忧其国。求骗得黄,驹犊从行。’
《颐之噬嗑》:“随阳转行,不失其常。君安于乡,国无咎殃。”
《剥之小过》:“阳不违德,高山多泽。颜子逐兔,未有所得。”
《艮之随》:“阴升阳伏,舜失其室。元元赤子,相馁不食。”
并且,作者认为,自然、社会上丑恶的事物或现象,往往是阴气或阳气过重的缘故;阴阳不调,事物就不会处在最佳状态,也就会有灾异产生。如:
《艮之晋》:“阴生獐鹿,鼠舞鬼谷。灵龟陆处,釜甑草土。人知败国,桀乱无绪。’
《震之解》:“胡俗戎狄,太阴所积。涸洌冱寒,君子不存。”
《乾之屯》:“阳孤亢极,多所恨惑。车倾盖亡,身常忧惶。乃得其愿,雌雄相从。”
《泰之颐》:“童女无室,未有配合。阴阳不和,空坐独宿。”
《需之小畜》:“任宿独居,寡处无夫。阴阳失志,为人仆使。”
《大过之无妄》:“风怒漂木,女惑生疾。阳失其服,阴孽为贼。”
《同人之损》:“梅李冬实,国多寇贼。乱扰并作,王不能制。”
所以,作者所推崇的阴阳二气之关系,就是阴阳有序、和谐统一,这样世界万物才能达到最佳的状态,天下才会太平,祥瑞才会出现,事业才能成功。如:
《坤之诟》:“伯虎仲熊,德义洵美。使布五谷,阴阳顺序。”
《师之解》:“王德五材,和合四时。阴阳顺序,国无咎灾。”
《履之蹇》:“太仓积谷,天下饶食。阴阳调和,年岁时熟。’”
《泰之大畜》:“长生以时,长柱根本。阴阳相和,岁乐无忧。”
《大有之旅》:“麒麟凤凰,善政得祥。阴阳和调,国无灾殃。’
《谦之大有》:“天地配享,六位光明,阴阳顺序,以成厥功。”
可以说,《易林》作者的阴阳二气说,是西汉以董仲舒为代表的阴阳灾异学说在易学上的一种具体运用,其最终还是归本于儒家的仁德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儒家政治提供理论依据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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