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儒道的天命观,墨子提出了相反的见解。作为诸子百家重要流派的墨子对天命的态度是“非命”,不承认命的存在。墨子对那些认为天命存在的“执有命者”做了严厉的批评。
第一,“执有命者”是不仁的。自古以来,王公大人都希望着国富民强,社会安定,但现实情况往往相反。为什么现实总是于人们的想法背离呢,对于这个问题,那些持命运存在的人认为无论是富贵贫贱都是命运的安排,而在墨子看来,这样的说法对现实中的苦难无动于衷,没有仁爱之心。
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
命寿则寿,命天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上以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
第二,墨子认为天下不能国富民强是因为没有义人,“执有命者”却将原因归结为命,这种思想是灭天下之义。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覆天下之义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评也。说百姓之谇者,是灭天下之人也......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第三,墨子认为“执有命者”的思想破坏了社会的伦理道德,是暴人之道。
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则不盗窃,守城则不崩叛,君有难则死,出亡則送。此上之所赏,而百姓之所誉也。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
是故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是故治官府則盗窃,守城則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此上之所罚,百姓之所非毁也。执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以此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則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赏罚分明是让人遵守社会秩序的方法,但“执有命者”认为无论奖赏还是惩罚,都是命运的安排,受到奖赏并不是因为做了好事,而受到惩罚也不一定是做了坏事,冥冥之中都是命运在掌控着。墨子认为这样的思想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人们都把道义放在一边,贪生怕死,趋利避害,那样“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
墨子全面批判了命运的观点,他认为力胜于命,故昔者离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遂得光誉令问于天下。夫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也!今贤良之人,尊贤而好功道术,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赏,下得其万民之誉,遂得光誉令问于天下。亦岂以为其命哉?又以为力也!然今夫有命者,不识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与?
我们看到,墨子充分认识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认为宿命论的观点不仁不义,是对现实苦难的无动于衷,助长了人们贪生怕死、消极怠慢的念头。只要人们充分发挥“力”的作用,就能够实现国富民强的目的。与儒家的天命观比起来,墨子的“非命”观更强调“力”而非道德的力量。
在先秦时期,儒、墨、道三家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天命观,但三家的争论都共同指向天命。在“礼崩乐坏”的先秦时期,人们争论天命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智识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找到构建社会伦理规范的“基石”。这一时期的天命观更倾向集体理性,而非个体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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