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欲无为第二觉知,多欲为苦,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大人觉知的第二项是:多欲能带来苦恼,众生之所以在生死之中疲惫劳累,是从多欲引起的;如果能够少欲而不贪执追求,身心便得自在。
在本经的八条项目中,第一、第五、第七的三项,是用“觉悟”,其他五项,均用“觉知”;我们不明白梵文原典,对这两种语词的用法有什么差别,如果就本段的文义考查,似乎并无不同。“悟”是大人之悟,即是无上的正等正觉;“知”是大人之知,也是无上的正遍知觉。所以在历来的本经注释书中,均未对此“悟”与“知”二字,作任何分析解释。
“少欲无为”,是紧接着前一项的修习四念住观而说,因为修四念住观是为达到离欲而得解脱的目的,故在修习禅观的同时,必须要以少欲的心理建设来配合,否则“身心”会被多欲多求的苦恼所困扰,就会与成为离欲阿罗汉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不得自在了。
《佛遗教经》云:“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和这里所说的“多欲为苦”是一致的。经律论中所讲的欲,原则上是五根对五尘而产生对五欲的渴求、享受、占有,进而贪得无厌。五欲主要是指色、声、香、味、触,具体的说则为财物、男女、名位、饮食、睡眠等。
多欲多求的人,永远会为了不能满足而苦恼;在追求欲望时,往往会有求不得苦,一旦追求到手而正在享乐之时,又会为了不能每一项都满足和永保不失而忧愁苦恼,又会担心好景不常,或者害怕遭遇他人的明争暗夺,那就是爱别离苦及怨憎会苦了。如果往未来世的因果报应来看,多欲之人,追求五欲之乐,往往损人利己,此生死后,便受地狱、饿鬼、畜生的三恶道果报之苦;如果是追求五欲之乐,但不损及他人,甚至也以五欲和他人共享,来生即于欲界的人间天上,享受欲乐的福报,福报享尽,还受苦报;如果贪求定乐,执著定境,死后即于色界、无色界的禅定天上受生,当定力退失时,还受生死流转的苦报。所以经文要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
因此,世尊在经律中,处处说少欲少恼是离生死之苦的主因,例如《佛遗教经》说:“少欲之人,则无谄曲以求人意,亦复不为诸根所牵;行少欲者,心则坦然,无所忧畏。”佛说的少欲,不仅是少一些欲望,实际上是把贪欲少掉的意思;对于圣者无欲名为离欲,对于凡夫贤者尚未离欲,亦当“少欲”,故于《涅粲经》中有云:“少欲者不求不取,知足者得少之时心不悔恨。”
至于“无为”,是不假因缘造作,不属生、住、异、灭四相的,即是佛的法身、涅粲,也是诸法的法性、实相、真如;在小乘的《俱舍论》标列有三种无为法,大乘的《唯识论》说有六种无为法。这段经文说“少欲无为”,是指若能少去欲求的生死法,便证涅粲的无为法,不再接受生死疲劳之苦,而从有为的身心获得“自在”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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