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汉末年到唐朝中期,是传统命理学形成时期的第一个阶段一孕育时期。 从已有的文献看,这个阶段,除了大量收集和建立命理上的对应规则(如上述的神煞系统等)之外,在理论上的重要建树,则主要反映在对自然生态模式的进一步认识和刻画上。它为以后出现的命理模型分析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隋代萧吉的《五行大义》记录了这方面探索的主要成果。
《五行大义》虽然不是一本命理学的专门著作,但它汇集了自先秦到隋代的典籍中有关五行的论说,是了解早期命理学发展的不可欠缺的文献。五行生克是传统命理学的基本原理。对于五行的相生和相克的关系,《五行大义》引用了东汉班固编撰的《白虎通》,作了以下扼要的阐述:
(五行的相生关系:)
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
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
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涧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
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润泽流津,销金亦为水。所以山云而从润。故金生水。
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五行的相克关系:)
木克土者:专胜散。
土克水者:实胜虚。
水克火者:众胜寡。
火克金者:精胜坚。
金克木者:刚胜柔。
关于五行在自然生态中的周期变化,《论四时休王》篇作了这样的概括:
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六月(长夏)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这里,五行在四时(及长夏)中根据其旺衰程度分为五种状态。“王”(也作“旺”),是指当令得时状态(如春令木旺),即气最强盛的阶段。“相”有将旺的意思,它是旺者所生之气(如春令木旺,木生火,故火在春令为相)。“休”是指旺气已经过去,目前进入了休止阶段(如木旺于春令,到了夏季则进入休止状态)。处于休位上的气,也是生此时令当旺之气的气(如春令中,生旺木的正是处于休位上的水)。“囚” ,是受困,不能自主,乏力不振之意。处于囚位的五行,它是克当令旺气的。由于力不胜旺,只能入囚了(如春令之金)。“死”是指此时最弱的、完全丧失了力量的气。它正是此时当令旺气所克的五行(如春令木旺,木克土,土自然就处于死的状态了)。
事实上,这五种状态,在西汉初年的《淮南子冲》,就已经有了初步的描写:
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
火壮、木老、土生、水囚、金死;
土壮、火老、金生、木囚、水死;
金壮、土老、水生、火囚、木死;
水壮、金老、木生、土囚、火死。
其中的“壮”跟前述的“旺”(王)匹配;“生”跟‘相”匹配;“老”跟“休”匹配。名称略异,内涵则同。它表现了自然界中五行在时间序列上量周期性的旺衰起伏的变化。这种对五行在四时中的周期变化历程的描写,对以后命理上的推演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列表如下:
这里,“季”是指春、夏、秋、冬四季的最后十八日,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各节气前十八日,为季土当令之时。这跟前述《论四时休王》篇中的归纳有差异。《论四时休王》篇将六月(长夏)作为一个独立的季节单位,这足顺着汉代盛行的路子走(如中医《黄帝内经)》):春——夏——长夏(季夏)——秋——冬。然而,同在(五行大义》一书中,《论生死所》篇则指出:‘凡五行之王(旺),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十八日,并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并且,它还明确指明五行每-行(包括土在内)在一年之中当“旺"(即作为当令之气)的具体时间,各为七十二日:
既然五行在四时中呈现出这样的变化,《五行大义》则进-步记录 了五行在十二个月中的变化历程。这就是“五行寄生十二宫”。《五行大义)说:
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
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展、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
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卵、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金:受气于寅、胎于卯、养于辰、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来、临官于申、王于酉、衰于戍、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
水:受气于巴、胎于午、养于未、生于申、沐浴于西、冠带于戌、临官于亥、王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卵,葬于辰。
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卵,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不畏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要,于义为合,遂葬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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