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氏易》既渊源于孟京及费马,则当具有诸家之特点与价值,除此之外又多所创造。其特色与价值可得而言者如:
(一)溯本于字书以训经义之旨趣
荀氏之注易,亦探本于《尔雅》《说文》, 以求其本义之所在,因而明经义之旨趣。故其诂训确而有据。如涣,王假有庙。荀氏注云:
“假,大也。”此本之《尔雅.释诂》者也。.
讼,自下讼上,患至掇也。荀注:“下与上争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说文》云:“掇,拾取也。”
谦,君子以掙多益寡。荀注:“掙, 取也。”《说文》 云:“引取也。”
说卦:幽赞于神明而生著。荀注:“幽, 隐也;赞,见也。”此训本于《说文》。
(二)归本于十翼以弘易理之精微
夫易道因十翼而彰,十翼备极易理之精微,阐述易学之义旨,述明三才之妙用,穷尽宇宙之至理,而归本于内圣外王之要道,故先儒之诂易多本乎此。荀氏亦然。荀氏诂易本之十翼者已具于本篇“《荀氏易》源于费氏考”之中,此不备叙。.
(三)征引于群经,以融易理之微旨
夫经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人伦之师表,而真理之至精至要者也,群经所载,莫不如此,故其大义可以相通。是以先儒之诂经,多互证于群经,以发经义,宏妙旨。荀氏亦然。如:
需,上六,引《诗经.郴风》“朝跻于西,崇朝其雨”之辞,以证“云上外极则降而为雨,而远人于地之旨。”履,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睽,象日:“上火下泽睽。”荀爽曰:“火性炎 上。”此本于《尚书●洪范》:“火曰炎上。”
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荀注:“君子之言, 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按后句本之于《论语》。
初九,闲有家悔亡。荀注:“ 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此本之于《孝经》。
系辞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荀注:“谓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也。”此本之于《尚书.舜典》。
是荀氏注能融群经于易理之中,以发经义之妙旨,乃至有价值者也。
(四)旁征于史事,以阐易学之微旨
夫易著天人之变,明内圣外王之迹,弥纶宇宙,囊括群品,故历史之演变亦不能出其外,是以先儒之诂易也多有旁验于史事,以阐易学之微旨者,荀氏亦然。如:
蒙,六五,童蒙吉。荀注:“顺于上, 巽于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小畜,自我西郊,施未行也。荀注:“体兑位秋,故曰西郊也,时当收敛,臣不专赏故施未行喻文王也。”
萃,上六,斋资涕演,无咎。有注:“ 此本否卦上九阳爻见灭迁移喻夏桀殷纣以上六阴爻代之,若夏之后封东楼公于杞,未安居位,故曰斋资涕澳未安上也。’
是荀氏注易,能旁验于史事,以阐易学之微旨,使人一览即会意于言表,乃极有价值者也。
(五)归本于人事以孚人世之日用
夫易述明天人之际、究极宇宙人生之理,以孚人世之日用者也,故先儒注经多归本于人事,荀氏亦然。如:
困,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荀注:“ 喻君子虽陷于险中,不失中和之行也。”
井,九三,井谍不食。荀注云:“不得据阴,喻不得用,故日不食,道既不行,故我心恻。
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荀注云:“法教百端,令行为上,贵其必从,故曰行事也。”
又巽在床下,用史巫粉若吉。荀注云:“明将之所专,不过军中事也,史以书勋、巫以告....征伐既毕,书勋告庙,当变而顺五则吉。”
是荀氏之注易也,能采宇宙万源,而归本于人事,以乎人事之日用,乃极有价值者也。
(六)取各家之精义融合古今文而一之
《荀氏易》渊源于孟京费马,而不专主一家,取各家之精义,而融之于已心,故能秀出当时,为当时兗豫学者所取法,今观其易注,既本费氏家法用十篇之文以诂易,然《费氏易》为古文本,而荀氏则今古文并用,此其所以不专主于费,而能博考当时.上于学官之施孟梁丘京,与当代通儒马季长之学,以融今古文而一之,故能秀出于当时也。此已略明于《荀氏易》源于费氏考之中,此不具述。
(七)明爻位之律则以肇通易之舟航
荀氏之说爻位则以初三上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凡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谓之得位,得位则多吉。阴爻居阳位,阳爻居阴位,谓之失位,失位则多凶。如中孚六三荀注云:“四得位,有位故鼓而歌,三失位无实,故罢而泣也。”于爻之贵贱,则依《乾凿度》:“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上为宗庙”之律则。如荀氏讼上九,临六五及家人卦之注是也。于六爻之关系则有据承应乘往来贞之说。据者阳位于阴上也,阳位于阴上则有据点可据。如离初九荀注:“二为三所据。”恒九三荀注云:“ 欲据初隔二。”承者阴在阳下,上承于阳也。阴上承于阳则有所持,如鼎荀注云:“ 以阴承阳故未悖也。”应者凡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阳以应阴,或阴以应阳,谓之应,有应则有援,而多得吉。如革六二荀注云:“去三应五。”九三云:“三应于上。”是也。乘者阴在阳上也,有时阳在上亦谓之乘,以阴柔而在阳上则多凶。如巽九三荀注云:“为阴所乘, 号令不行,故志穷也。”中孚初九荀注:“ 四者乘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则阳在阴上也。往来者由内卦往外卦谓之往,由外卦到内卦谓之来,盖以内为主也,故曰往来。如蹇往得中谓乾动往居坤五也。解来复吉谓乾动来复居二也。贞者正居其所不往应也。如家人六二注是也。此皆《荀氏易》爻位之律则。
(八)发易之正道,阐中和之微旨
惠定宇《易汉学》云:“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日时中,孔子作彖传言时者二十四卦,言中者三十五卦,象传言时者六卦,言中者二十八卦,中者举一爻所适之位而言之也。” 此说明时中之义为易之要旨也。
荀氏则多言中,或言和,或合言中和。盖指_二五之位而言者也。盖二居内卦之中,五居外卦之中,以其有中和之义,故不论当位与否,每多有吉利。以其立易卦之中位也。如荀氏临六五注云:“二处中行,升居五,五亦处中,故行中之谓也。”贵六五注云:“ 五为王位、体中履......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坎九二注云:“处中而比初。”恒九二注云:“ 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日:能久中也。”家人六二注。
“六二处和得正得正有应....居中守正永贞其志故曰贞吉也。”是荀氏阐中和之微旨,能发易之王道也。
(九)兼取纬书之文,以释易之旨趣
夫纬书者,所以辅助经义,敷叙经理者也,故先儒如郑康成、虞仲翔皆笃信之,荀氏亦然。荀氏之用纬书者,如讼注则取春秋元命包之文,谓“三者阳功成也。”而于易之爻位,则笃守《易纬.乾凿度》之文。此亦取而有据,足以国纬易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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