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凿度》求卦主岁术是:
元历无名,推先纪曰甲寅。求卦主岁术日:常以太岁纪岁,七十六为一纪,二十纪为一部首。(按: “部首” 即萄,现写作部。《易纬》 中纪与部的概念与《后汉四分历》相反,《淮南子.天文》也是这样记载的,《天文》 说:“天一以始建七十六岁,日月复以正月入营室五度无余分,名为一纪。凡二十纪,一千五百二十岁大终,日月星辰复始甲寅元。”) 即积置部首岁数,加所入纪岁数,以三十二除之(按: 64卦主岁,两卦主一岁,共主32岁为一周,余不足者,以乾坤始数,二卦而得一岁,末算即主岁之卦。) (孔子在另一著作 《稽览图》中也说:“推之术,置天元甲寅以来至受命,以三十二除之,余不足者,从乾坤.始数算。”)
从章、纪、部、元的内容看,这里用的当是四分历或古六历。如何把卦与历配合起来呢?以32年的卦主岁周期与历年发生联系,从而求得卦主岁、爻主月、析主日。《乾凿度》 论历法纪、部与岁、月、日的换算具体方法是:
即置一岁积日法(按:岁实为365.25日),二十九日与八十一分日四十二(按:四十二当为四十三。此为朔望月的月实29 43/81,除之得一命日月,得积月十二与十九分之七一岁,以七十六乘之,得积月九百四十,积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此一纪也。以二十乘之,得积岁千五百二十,积月万八千八百,积日五十五万五千一百八十,此一部首。
从章、纪、部看,这里用的是四分历或古六历,其一朔望月长为29 499/940,但这里用的是29 43/81日,是太初历的月实,不是一个系统,显然有误。一纪终结时,合朔、冬至正好发生在夜半,但重新开始的纪的干支与上纪首日于支不相同。所以设置二十纪为一部,则一部终结时,合朔、冬至、夜半、日干支又重复出现(555180+60=9253 周),回复原点。设置纪、部、元的原则,是以60甲子周为准则。将纪、部换成年、月、日,是为了与卦、爻、策相配。所以《乾凿度》接着说:
更置一纪,以六十四乘之,得积日百七十七万六千五百七十六(按:一纪积日27759日,乘以64卦,得1776576日。),又以六十乘之,得积部首百九十二,得积纪三千八百四十纪(按:1776576日x60甲子/一部日数:555180纪=192部,一部20纪,所以20纪x192=3840一部日数:555180纪),得积岁二十九万一千八百四十(按: 76年x3840 纪=291 840年),以三十二除之,得九千一百二十周,此谓卦当岁者。得积月三百六十万九千六百月,其十万七千五百二十月者闰也(按:291840年合3502080月,而291840 年中有107520个闰月,合计3609600月。)。即三百八十四爻除之,得九千四百日之二十周(按:此必有差错,或得9400周,或得9120周。因3609600+384=9400,二卦主一岁,则爻主一月,不数闰月,积月减闰月,3502080+384=9120),此谓爻当月者。得积日万六百五十九万四千五百六十八,万一千五百二十析除之,得九千二百五十三周,此所谓析当日者。而易一大周律历相得焉。
前言以19年日月合朔为一章,如朔望月之朔日,四章为一纪76年日月合朔之相得以复原,合朔、冬至正好发生在夜半,如朔望月4月相4年复原一样。众已知晓,朔望月四相特征点4年一小周,15小周60特征点为一大周,这60特征点即是一个60甲子周。16 小周64特征点为一封闭大周期,即是64卦周。
所以,这里设置一纪乘以64,得出一封闭大周期的积日数为27759*64=1776576日,又以60特征点乘之,得出积部、积纪、积岁数。依爻辰说卦历法,二卦主一岁,一爻主一月,故用32除积岁数291840, 得9120周, “此谓卦当岁”。又用384爻除积月数3502080 (29184x12) 得9120,“ 此谓爻当月”。又用11520策除积日数106594568得9253周,“此所谓析当 日”。至此才使“易一大周律历相得焉”。可简解如下:
1章19年日月合朔(相当朔望月1月相特征点)。
1纪4章76年日月合朔、冬至正好发生在夜半(相当于朔望月的4特征点,见图2-16)。
16小周64特征点有19x4x64=4864年。
15小周60特征点有19x4x60=4560年(历元)。
64x60=3840纪(最大公约数)。
4864年x60=291840年(《易》卦历一大周期,有64历元。
由上述可知,卦与历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绝非比附,只是人们不了解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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