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易整理:关于辑佚部分之创获
1.集前贤辑汉易的大成:先儒辑汉易各家的有:胡薇元《汉易十三家》、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张惠言《易义别录》、王谟汉《魏遗书钞》、孙堂《汉魏二十一家易注》、黄奭《黄氏逸书考》、《汉学堂经解》等;其单辑一家的,如《郑氏易》的辑佚,有:王应麟、张惠言、丁杰、惠栋、袁钧、臧庸、孔广林等人。本文则一一会而通之,取其所同,辨其所异,正其所误,集其所长,而汇集成《汉易十六家易注》(其中《虞氏易》单独成书)。这是本文的第一项创获。
2.补前贤辑汉易的遗漏:前贤的辑汉易,颇有遗漏,本文则根据四史、《十三经注疏》、《经典释文》、《古易音训》(清宋咸熙所辑)、《一切经音义》等书,补辑约二百余条。如《孟氏易》的辑佚,除根据以上诸书外,还可从《说文》、《五经异义疏证》补辑十余条。这是本文的二项创获。
3.订正前贤辑汉易的谬误:如张惠言的辑《易义别录》,将子夏与薛虞并作一家,荀爽和荀九家冶为一炉,实则四家的易学,皆各有不同,本文则一一区而分之,余如马国翰、孙星衍等皆有小错,本文皆订正之。这是本文的第三项创获。
4.订正前贤辑汉易经文次序的凌乱:如马国翰辑施、孟、梁丘三家易,将损卦上九得臣无家,误辑者重新订正。这是为第四项创获。
(二)关于考证部分之创获
'1.匡正前贤考证汉易的错误:如柯劭态、尚秉和等先生所撰《续修四库全书提要》,谓宋衷和刘表的易,渊源回然大有区别。本文从而考证之,发现两家易学,实在是互为表里。如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刘表曰:“言伊者详其名也。”宋衷曰:“以健详其名。”且宋衷尝为刘表撰定《五经章句》,所以二家易学,实相为表里。如此类者,不一而足。这是本文的第五项创获。
2.辨正典籍错误的字:如本文在《古五子传》中,辨正艺文印书馆、启明书局和其他书局所影印的《汉书•律历志》“次四百八十”中如淳注解的误字,四百二十,误为四百八十,此涉上文而误,七甲子误作七十甲子,乃涉下文八十,八十七而误。盖四百二十,正七甲子,安有七十甲子哉?诸如此类,本文皆——辨而正之。这是本文的第六项创获。
3.考正《周易》的伪书:本文是根据汉石经、《周易集解》、《经典释文》、唐石经等,以文法、修辞、比较诸法辨正郭京称得王弼、韩康伯手抄本《周易注解》的伪妄,而证明其书出自一己之臆说。若此之类,皆一一考正之。这是本文的第七项创获。
4.考正前贤对汉易作者的误说:如《荀九家易》、宋代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朱子发(震)的《汉上易传》、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杭辛斋的《学易笔谈》,都以为东汉荀爽所集淮南王刘安《九师说》之易学,本文根据唐初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及《隋志考证》,知《荀九家》者乃东晋时人所集荀爽、京房、虞翻、郑玄、陆续等九家的易注,因以荀氏易为主,故名为荀九家。又以《淮南子》引易者与荀九家经文比较研究,发现十有九异,再以荀爽、郑玄、虞翻等九家之经文及易注比较研究,见经文的字句,注解的内容,都有相合,因而证明前贤以荀九家为荀爽所辑《淮南九师说》为误。又辨正惠栋、张惠言以九家为六朝人所撰的说法,过于笼统,而据《释文》及《隋志》诸书之次序,断为东晋时人所集荀爽、京房等九家之易注。似此考证者尚多,具见于本文。此是本文的第八项创获。
5.考易系辞章节的错误:如根据虞翻的注解,知“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一句乃是“大衍之数”一章的结尾。余如“天一地二”一章的脱简,已由屈老师考证出,本文因而稽考众文,而详说之。这是本文的第九项创获。
本文出自国易堂,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ap.guoyi360.com//yjam/96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