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综核名实”到“玄远之学”
“名教”云云,其实际的意思是因“名”而立“教”,其中包括了政治体制、人才配合以及礼乐教化等等属于“文教”制度的内容。所谓东汉以名教治天下,即指东汉的政策、制度均是建筑在儒家道德原则和人伦规范基础上的。然而,东汉末年,名教显然己不能够维系人心了;根据名教标准选拔出的官吏由于名不副实,不仅不能起到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功用,反而加速了社会的腐败和崩溃。面对这种情况,一些意欲有所作为的士大夫是颇觉痛心疾首的。王符在《潜夫论•务本篇》中指责道:“内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所以烈士也。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以取济渡,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而炫世俗之心者也。”汉末魏初,曹操在北方建立起政权,遂有恢复大一统帝国、取消地方分裂的意图;他的反对名教,实在是为其打击世家大族的政治计划张目。《文心雕龙•论说》称“魏之初霸,术兼名法”,道出了曹魏政权名法之治的特征。由此,在先秦时便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名理学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其现实目的是通过“综核名实”以达到“官无废职,位无非人”的理想政治状况。
1.士的兴起和察举制度。早在秦始皇完成了统一大业后,原先六国中的世袭贵族便己随之消失。按照秦始皇心目中的帝国原则,除了皇帝这一系理所当然应该世代相传外,其余政权结构中的人都只是皇帝所任命的臣子,可以随时予以罢免。这样做的结果,等于是取消了贵族的世袭制度。不过,尽管汉初的制度、法律一切沿袭秦旧,这一原则却自始就没有能够彻底实行。到了东汉末年,在执掌政权的贵族中己然无形间又形成了新的世袭阶层,魏晋时将这一
阶层称作“门阀士族”或“门阀世族”。相对而言:
贬称“庶族”。这一新兴的世袭阶层之所以被称作“门阀在野的一派则,当然因为它是靠着门第来维持其社会地位的;而“世族”的称呼,也只是表明其具有世袭特点的社会地位。但是,“士族”云云,其中就颇有些深意了。从历史上看,春秋以前,“士”只是贵族中最低的一级,地位并不突出。战国以后,“士”作为一个特殊阶层,有了一定的独立地位,在政治、文化等等方面都具有相当大的活动能力,逐渐跃为了“四民”之首。由此看来,将“士族”与“门阀”联称,表明这种世袭“门阀”是以“士”为主体的;他们不仅是政治上的贵族而且还是文化上的贵族。从有关的史料来看,“士”或“名士”在当时的社会政治中颇具影响,享有很高的声望:
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后汉书•党锢传》)这里的“三君”、“八俊”、“八顾”等均为名号。门阀士族以一种相互标榜的方式,将一些具有相同德性或才情的名士归为一类,用“君”(德才为一世所宗)、“俊”(人中英杰)之类的称号彼此赞誉,一时间颇具显赫的声势。造成门阀士族势力强盛的原因很多。据现代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分析,主要一点在于“士”对当时学术的垄断:“学术授受有限,往往限于少数私家,而有所谓‘累世经学’”,既而,“经学既为入仕之条件,于是又有所谓‘累世公卿’”,“‘累世经学’与‘累世公卿’,便造成士族传袭的势力,积久遂成门第”(《国史大纲》上册,第184〜185页)。至于另一个重要原因则与两汉的察举制度有关。
西汉初年,朝廷为了选拔优秀的统治人才,建立起地方察举制度。从汉高祖、汉文帝直到汉武帝,都曾先后下诏,令天下察举杰出之士。标准主要是“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简称“贤良”,稍后也泛及孝子、廉吏,简称“孝廉”。当高祖十一年(公元196年)发布的《求贤诏》首先提出:“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并明确规定各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以后,汉武帝在《求茂材异等诏》中更直截了当地主张“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所以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东汉以至魏,地方察举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西汉的做法。
由于人才的选拔以乡闾察举为基础,对于人物的品评、鉴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从《后汉书》的有关记载可以看出,当汉末之际,名士照例有一个“品题”,虽然尚未如后来的“九品中正”制那样设有专门机构来进行办理,但士人的品鉴实际上己由一、二人主持。以当时享有盛名的“月旦评”为例,《后汉书•许劭传》
载:“......天下之拔士者,咸称许、郭。......初助与靖俱有局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可见,人物品评业己成为当时士人清谈的一个重要话题,而总持评语的权力则集中在个别批评专家的手里。然而,这种起自乡闾的人物品评也有很大的流弊。正如钱穆先生指出的那样:“地方察举权任太守,无客观的标准,因此易于营私。一面是权门请托,一面是故旧报恩。两者递为因果,使天下仕途,渐渐走入一个特殊阶级的手里去。”(《国史大纲》上册,第185页)一方面,“贤良”、“茂才”、“至孝”、“廉吏”等等,都是当时政府为了让地方推荐优秀人才所立的名号;另一方面,在士大夫门第观念的把持下,乡闾间推选出的士子,其品行却往往与这些称号相反。对于这一类情况,当时王符便己加以嘲笑。稍后,晋朝方士葛洪在撰写《抱朴子》一书时,引用了汉末的民间议论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清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审举》)葛洪将这种情况统称为“名不准实,贾不本物”(《抱朴子外篇•名实》)。
曹丕为魏王后,为了纠正这类名实不符的现象,同时也是针对当时因人士流移所带来的乡闾查考的困难,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度。所谓“九品中正”,即是在州郡置中正,择本地的贤而有识者主持;其识鉴、区别人物,共分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随后供吏部选用。从政治上看,九品中正制是有利于世族的仕进制度,这当然同曹丕有意代汉为帝的用心有关,是想以此取得一大批门阀世族的拥戴。但是,另一方面,也由此引导了时人对名理之学(形名学)的重视。稍后,曹睿又开始谋求建立一种更具体的“都官考课法”,这项工作由当时著名的形名学家刘劭承担。值得注意的是,由刘劭撰著、对日后玄风起有重要前导作用的《人物志》一书,便是对以往人物考核、品评中的随机性内容所作的抽象概括。于是,具体的实际政治措施开始转而趋入了较为抽象的名理研讨;儒家的“正名”、法家的“循名责实”等等观念都以新的形式重新引起士人的关注。不过,总体而言,正如史学家唐长孺先生分析的那样:“初期名理学家大抵由检察名实,特别是由考察人物以至于循名责实使人位相称,因此与法家相近。一到稍后,便转入了道家。”这中间有逻辑方面的必然性。但从社会政治一面论,“名理学本来是针对东汉名教之治而兴起的。曹魏政治即与初期名家相配合,所谓名法之治。名法之治要求检察名实,其中即包含了法家扩大君权、裁抑大族的意义。到了齐王芳时,由于君权的削弱,政治趋于宽弛,皇帝也成为虚位,于是从综核名实转向提倡无为”(《魏晋南北朝史论》,第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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