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自然无为的处世法则
道,以“自然”为法则,以“无为”处世应物准则,如此便成就了万物,也成就了自我。所以,修道之人应该效法道性的“自然”法则。不过,若要想效法道之“自然”,就必须要行“无为”的处世方法,因为,只有无为才能与自然合一,才能最终抵达“得道成仙”之境界。
而自然和无为是两个既不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教义名词,“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自然法则既是天所效法的,也是地所效法的。人生在天地间,其行为的最高法则也应是效法道性自然的法则。
自然,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它生化万物,万物皆按其各自的本性自然生长,无欲无待,不存在强加的任何因素,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和谐。而人修大道,就当效法道的自然本性,顺应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致力于维护自然界的和谐。对于人世间的一切东西,不要强求,耍顺应事物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要知足、知止、知常,使心神平和、精神得到升华。
要真正进入或达到“自然”的境界,就要践行“无为”的处世方法。“道”就是践行无为的,并通过无为的作用成就万物,体现“道”之伟大的本性。这里的“无为”,并不是消极不为,而是要反对“有为”,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要强求或对事物的自然发生和发展强行进行干预,自自然然才是完美的。修道之人,就应该体行自然无为之真道,不要有任何执著。如果修行能法道无为,治身则有益于精神,治国则有益于众人。
人生在世,对尊名荣贲,华衣美食,珍宝广室和音色财货总是有所企求的,企求超出了自然无为的规律就会出现种种有为之弊害,转化为贪欲。而修道者除了要遵守淸静寡欲的教义外,还应持守朴素无为的人生态度。消灭贪欲,淡泊以明志,小'有为强求,基本企求不要脱离社会实际,以全身修道为目标,最终达到忘其形骸,无所执著,自然无为的境界。一是远嫌疑,远小人,远敬得,远行止;慎口食,慎舌利,慎处闹,慎力斗;常思过失,改而从善。二是通天文,通地理,通人事;通鬼神,通时机。在积极通晓自然、社会和人际关系的基础上,更好地学迫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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