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象说也是春秋时期发展成熟的一种占筮体例。此一时期解释《易》占结果的,几乎没有不用取象说的。如果说卦变说更偏重于技术上的因素,容易因筮法的固定而走上僵化之路;那么取象说则给春秋时人开启了一片类比联想与推理分析的天空。所谓取象说,就是以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为八经卦,通过这八经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说明六十四别卦的卦象和卦名,并以之解说卦爻辞,分析占筮的吉凶悔吝。学术界一般认为,在六十四卦产生以前,八卦取象的应用,应当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周礼•春官•宗伯》曰:“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①考古学家从商周时的甲骨中,已经发现了不少的三画卦材料,有力地证明了《周礼》的这一说法。我们从《左传》《国语》所记的易说中,可以看出春秋时人已能够熟练地运用易象解《易》。如《国语•晋语》:
十一月,秦伯纳公子……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对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
占得《泰》卦,没有变爻,则看《泰》卦辞:“小往大来,吉,亨。”董因在解释的时候,以“天地配”的卦象解释卦辞,说明卦辞本于卦象。
有时候,人们直接以卦上下二体之象来解释卦名,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史墨曰:“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战国时期的《大象传》卦名的解释,皆是从上下二体卦象的关系分析得出的,当是从春秋易说中得到了启发。再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这则故事颇具有传奇色彩,抛开史实的本身不谈,仅看史官对易卦的解说。他首先根据变卦说作了论断,然后根据卦象来说明爻辞。《观》卦象为坤下巽上,坤为土,巽为风。《否》卦象为坤下乾上,乾为天。《观》之《否》,是巽变为乾,下体不变,故曰“风为天于土上”。《观》《否》二卦都没有山的卦象,为什么周史说“山也”呢?按杜预的解释:“自二至四有艮象,艮为山。”这也就是后人所说的“互体”。①风之性为“行”,隐含着敬仲将到他国发展的意思,《说卦》“巽,入也”,也是此意。变卦《否》坤下乾上,说明敬仲将进入到一个足以与天(天子、国君)相配的大国中去,且这个大国有山岳之秀,而姜齐恰恰是大岳之后,故周史认为这个国家是齐国。又按乾为君,坤为臣,《否》卦是臣朝见天子,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史官的这种解说尽管有附会之处,但毫无疑问:取象说是其解《易》的重要手段。又如《国语•晋语》:
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乐也。车班外内,顺以训之,泉原以资之,土厚而乐其实,不有晋国,何以当之?震,雷也,车也。坎,劳也,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也,众而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济,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一夫之行也,众顺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长男也。母老子强,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师’,居乐出威之谓也。是二者,得国乏卦也。”
《屯》卦象震下坎上,《豫》卦象坤下震上,司空季子的占断便由卦象的意义展开。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除了运用到最基本的八卦卦象外,他还考虑到了卦象之德性的意义,如以“顺”“文”释“坤”,以“劳”释“坎”,以“厚”释“屯”,以“武”释“震”等,这说明人们对卦象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形象思维的阶段,达到了抽象思维的层次,开启了《彖传》从卦象、卦德两个方面解《易》之先声。又如《左传•闵公元年》: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这则筮例,如果从卦变说的角度去解释,应该取《屯•初九》爻辞“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实际上辛廖就是围绕着这句爻辞解释的,其一方面从两卦卦名的取义上作了阐释;另一方面则主要运用了取象说。高亨解释说:
《屯》卦是上坎下震,《比》卦是上坎下坤,坤为土,
屯卦的震变为
比卦的坤,是震变为土,所以说:“震为土。”(为是变为)震为车,坤为马,所以说:“车从马。”震又为足,所以说:“足居之。”震又为长子,所以说:“兄长之。”坤为母,所以说:“母复之。”《国语•晋语》:“坎,众也。”坎为众,所以说:“众归之。”坤是土,能安。震是雷,能杀。所以说:“安而能杀。”总之,《屯》《比》两卦卦象是有车马,有土地,有兄的帮助,有母的复育,有群众的归附,又有足居其地。因此论定是“公侯之卦”。
又如《左传•昭公五年》:
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故曰‘为子祀’。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明而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当三在旦,故曰4三日不食。’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谗也。纯离为牛,世乱谗胜,胜将适离,故曰‘其名曰牛’。谦不足,飞不翔,垂不峻,翼不广。故曰‘其为子后乎’。吾子,亚卿也,抑少不终。”①
《明夷》之《谦》的占断依据是《明夷》初九爻辞:“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卜楚丘主要运用了取象说解释初九爻辞的吉凶意义。《明夷》卦离下坤上,《谦》卦艮下坤上。离为日、为火,艮为山,坤为土。又因为《离》卦辞“畜牝牛吉”,《明夷》下体为离,故曰“纯离为牛”。至于说“于人为言”,大约是取自《艮》六五爻辞“言有序”之义。为了说明爻辞,卜楚丘又将一日之十时(鸡鸣、昧爽、旦、大昕、日中、日昃、夕、昏、宵、夜中——商周时期曾有把一昼夜分为十时的计时法)与当时社会人的十等级制(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相配,认为“明夷于飞”的时间是“旦”,此时天色“明而未融”,鸟儿尚不能展翅高飞,故曰“垂其翼”;“君子出行”中的“君子”身份为卿(大夫),皆在第三位,故又以之解释“三日不食”。可见春秋时期的《周易》象数学说已高度发达、曰臻精深。
如果我们将《左传》《国语》中的易说所取的八卦之象作一统计并分类的话,就会发现这基本构成了《说卦》的雏形,在很多方面为战国时期的易说所继承:
我们对春秋时八卦取象的汇集与分类,可以得到如下几点认识:
第一,八卦所象征的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基本的物象,在春秋时已经定型化。
第二,乾、坤为父母卦,震、巽、坎、离、艮、兑为六子卦的观念已经产生,并且六子的长幼次序与《说卦》同。这说明春秋时已有乾坤两卦为“《易》之门户”的观念。
第三,春秋时八卦的取象范围非常广泛,如《系辞》所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涉及自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上表所归纳的“物性之象”“人伦之象”“等级之象”“人身之象”“动物之象”“器物之象”等。后来的《说卦》中的八卦取象只不过是春秋易说的进一步完备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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