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占卜算卦文献的启示
在中古时期,占卜方式已空前地多样化与知识化。占卜的种类有卜卦、风角、杯茭、鸟占、星占、梦占等多种。其中和签占文化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卜卦。
敦煌占卜算卦的程式、方法与结构
敦煌写卷伯3868《管公明卜要決一卷》与伯4778《管公明卜要決经一卷》,两书内容基本相同。
《管公明卜要诀经一卷》序言说:“算出天门,易出九宫,乘驾六龙,占相决疑,有事自用。算子卅四枚,从上四四除之,尽即成卜。凡为卜者,清静礼拜管公明,专心念卜,乂称七佛名字。若卜得—吉,更卜后卦恶,可使。若卜三卦,两卦好,一卦恶,用;如两卦恶,一卦好,不可用。凡卜唯须念七佛名字,管公明为后贤吴仲占吉凶、管万事。凡算子三十四枚,咒曰:灵算审定乾坤,乘驾六龙,同游八门,以占吉凶。某乙决疑,横以四除,除尽则卜事,以卦万无一失,有事自卜,不劳问师。”
既然序言强调“占相决疑,有事自用”,“有事自卜,不劳问师。”可见这是一种自卜卦。当然也不排除专业的卜卦先牛.,用它去给那些不识字的民众百姓占卜吉凶。
从序言看,一千多年前,敦煌卜卦需要遵从一定的程式:首先,要“淸静礼拜管公明,专心念卜”;其次,要念佛,“称七佛名字”;再次,要念咒,咒语为:“灵算审定乾坤,乘驾六龙,同游八门,以占吉凶。”而卜卦的方法则是:先将三十四枚算子打乱,然后四四相除;最后,取其尾子用来卜卦。规则为:必须吉多于凶。
归纳起来,敦煌写本《管公明卜要诀》每一卜包括三部分,即卦象、卦辞和结果。
第一部分:卦象,此为代表卜卦的抽象符号。
在《易经》里,八卦符号分别由长横道“一”(阳爻)和短横道“一”(阴爻)组合而成。但是在敦煌写本里,除阳爻依然保留长横道的书写形式外,已难看到两短横道的阴爻了。阴爻已由短横道演变为短竖道,如“I”、“II”、“III”、“1111”。其卦象构成也由《易经》的长、短横道相互叠压,变成了三段式:上横、中竖、下横。例如《管公明卜要诀一卷》即有以下卦象、卦辞与断语:
第二部分:“卦辞”,即卜卦要诀。
早在周代,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大多数篇章就采用的上是四言体。春秋战国时,卜辞也大多采用四言式的吉语或凶语。例如齐懿仲想把女儿嫁给陈敬仲,占卜时,得到的就是四言吉语:“凤凰抽于飞,和鸣锵锵”。汉代,《焦氏易林》也以四言式为主。受其影响,在敦煌卜卦著作里,卜卦要诀的格式一般也采取的是四言体。其中以四言八句式为多,也有采取四言四句、四言六句、或四言十句式。
第三部分:“断语”,也叫“卦论”。
每个卜卦,都要作出结论——是凶卦还是吉卦。它是对占卜结果所做出的一种定性判断。在敦煌写卷里,“断语”一般分为四个档次:一、大吉;二、古;三、凶;四、大凶。而伯3398《卜法》则分为两个档次:大吉与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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