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甲
《京氏易传》卷下云:‘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此明纳甲之说也。
京氏、费氏、荀氏、虞氏、干氏皆以此解易,详具于《<京氏易>阐微》及《<虞氏易>阐微》中,今唯略示其端倪耳。盖纳甲之法,乾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艮纳丙,兑纳丁,坎纳戊,离纳己。以乾纳甲为始,故名纳甲,乃以十千配八卦者也。《虞氏易注》亦用以配月之盈虚与易之消息,并以之取象焉。坎为月,离为日,其本体也。
虞注坤象云:“阳得其类 自朔至望,从震至乾,与时偕行,阳丧灭坤,坤终复三月,三日震象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见丁,庚西、丁南,二十九日消乙人坤,灭藏于癸。”注蹇彖云:“坎月 生西南而终东北,震象出庚每月三日,兑象见丁八日,乾象盈甲十五日,巽象退辛十八日左右,艮象消丙二十三日左右,坤象穷乙二十九日,丧灭于癸,终则复始。”
此虞氏月体纳甲之说也,详具《<虞氏易注>阐微●坤象注》。
二、纳支
纳支者以八卦六爻分纳十二支也。配以五行与纳甲,则六十四卦乾在内者初九纳甲子水,九二甲寅木,九三甲辰土,乾在外卦者,九四壬午火,九五壬申金,上九壬成土。余依图类推:
__坎__坤__乾__ __巽__艮__震__ __兑__离__
水子戊金酉癸土戊壬 木卯辛木寅丙土戊庚 土未丁火已巳
土戍戊水亥登金申壬 土辰辛水子丙金电庚 金酉丁土未己
金申戊土丑癸火午壬 土未辛土成丙火午庚 水亥丁金酉已
火午戊木卯乙土辰甲 金酉辛金申丙土辰庚 土丑丁水亥己
土辰戊火已乙木寅甲 水亥辛火午丙木寅庚 木卯丁土丑己
木寅戊土未乙水子甲 土丑辛土辰丙水子庚 火已丁木卯己
三、四时与方位
虞氏于乾文言大有、豫、隨、观、贲、恒、损、升、革、节诸卦注皆以震,春;兑,秋;坎,冬;离,夏为释。此乃据说卦传而推知者也,此四方卦于卦气卦候,属于四方伯之卦,分主春夏秋冬四时(孟喜焦赣京房亦云然),配以四方之位,则震为东方,离为南方,兑为西方,坎为北方。此亦本之说卦传。
虞氏注归妹象云:“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六十四卦,此象最备,四时正卦,故天地之大义也。”
此则以四时四方配四卦者也。此卦气学之主干也。又有以月体纳甲之方位而定四时者。
虞注系辞四象生八卦云:“乾坤生春,艮兑生夏,震異生秋,坎离生冬者也。”徐昂《周易虞氏学》称此乃依月体纳甲八卦方位而定四时与节气,坎震离兑分值四时不同。
四、 八卦方位
据说卦传帝出乎震一章可推知八卦之方位为震,东;巽,东南;离,南;坤,西南;兑,西;乾,西北;坎,北;艮,东北。宋儒以之为文王八卦之方位,亦或称后天八卦之方位。虞氏亦以此注易。如小畜九五,泰九四,离大象,震上六,归妹彖及六五,中孚六四,既济九五,皆以震东兑西诂易。坤蹇之利西南,则以坤为西南方而言。又有月体纳甲之方位,盖以坎月在西南,震象位西,兑象在南乾坤在东而言者也。
徐昂日:“虞言坎为月月生西南者,据月体纳甲方位而言,震象三日出庚,位西方,兑象见丁,位南方。系辞传:‘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虞注云:‘ 象谓三才,成八卦之象,乾坤列东,艮兑列南,震巽列西,坎离在中,故八卦成列,则象在其中。’此以月体纳甲方位解释八卦,举东西中而缺北方者,盖北方即东方乾坤与中央坎离会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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