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人关系学的构建,在此还要赘述一下《中庸》和《系辞》。《中庸》首倡“天命之谓性”,“天”是未分的,故性也是未分的,但《中庸》中以“诚”说性,认为“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又说“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实是倾向于性善论。《系辞》的贡献,在于提出了“阴阳为道、继善成性”之说,以“阴”“阳”二端代“天”,阴阳之道,承之则善,成之则性。按:如果《系辞》再进一步区分阴阳之质性的话,可以直指人性“善恶并”的观点,但《系辞》作者于此戛然而止,从而思辨地完成了人性的来源和本质问题。董仲舒则循着《中庸》《系辞》的思想进一步推究,并在一定程度上流入庸俗化的领域。董仲舒认为,人有性与情两端,情虽然也可以归为性,但如果要分析人性的话,还是应该将性与情分开说,性善而情恶,而这一依据恰恰在于由一阴一阳所构成的天道。董氏说:
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禁,身有情欲框,与天道一也。是以阴之行不得干春夏,而月之魄常厌于日光,乍全乍伤。天之禁阴如此,安得不损其欲而辍其情以应天?(《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天地之所生,谓之性情。性情相与为一瞑,情亦性也。谓性已善,奈其情何?故圣人莫谓性善,累其名也。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言人之质而无其情,犹言天之阳而无其阴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人体之构成与官能,遂由天而可得完美之解释;人生之行事,亦当谨慎循其天理,“天人相副”的观念由之而生。董氏说:
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由之推演国家政治,亦当以人法天,谨循天道而行,《春秋繁露·四时之副》: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暖暑清寒,异气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岁也。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庆赏罚刑,异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
“天之任阳不任阴”(《春秋繁露义证·天道无二》),故人君当任德不任刑。如果人君能施王道、行德政,则祥瑞出、符命现;反之,如果人君行暴政、残百姓,则怪孽出、灾异生。董氏说: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董仲舒的天人政治学,既为“皇权天授”的专制制度提供了天道上的依据,又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皇权过分膨胀的作用,确实产生了“屈民以申君”“屈君以申天”的效果。可以说,先秦儒学发展到董仲舒的阶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异,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由《中庸》《系辞》所建立起来的朴素的天人关系论发展到附会而僵化的天人感应的目的论。贺海鹏先生指出:
董仲舒的思想学说以《春秋》、“公羊学”为骨干,广泛汲取了《周易》及《易传》的天人合一、天地人为一体思想和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整体思维方式,将《周易》的阴阳观念以及先秦阴阳家的“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并利用当时天文、历数、物候等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构造出了一套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神学目的论体系,他的思想又深刻地影响了后世“易学”。
董氏虽然构建起了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框架,并尝试提出一些占验天道之法,但囿于“春秋学”的理论体系,尚不足以建立起与新天道相对应的、系统而完备的新占术,所以在这方面董氏的影响并不大。
《春秋繁露●五行变救》:
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当雨石。...火有变,冬温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赏,恶者不绌,不肖在位,贤者伏匿,则寒暑失序,而民疾疫。救之者,举贤良,赏有功,封有德。
可见董氏在天人感应的“道”与“术”的构建上,还是侧重于宏观理论的层面。既然天与人是可以相互感应、感知的,人应当效法天道,遵循天的意志;那么,当天道出现了问题,人的意志和活动同样能影响到天,从而使天道回归到人所希望的状态中去。对于后者,董氏也尝试提出一些以人感天之法,《春秋繁露·止雨》:
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仲舒告内史中尉:阴雨太久,恐伤五谷,趣止雨。止雨之礼,废阴起阳。书十七县,八十离乡,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妇在官者,咸遣妇归。女子不得至市,市无诣井,盖之,勿令泄。鼓用牲于社。祝之曰:“雨以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以请社灵,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无使阴灭阳。阴灭阳,不顺于天。天意常在于利民,愿止雨。敢告。”鼓用牲于社,皆壹以辛亥之日,书到即起,县社令长,若丞尉官长,各城邑社啬夫,里吏正里人皆出,至于社下,铺而罢,三日而止。未至三日,天晴亦止。
可见董氏的天人感应之法,无非是阴阳以类相感。此外董氏的求雨之法、救日食之法等,亦呈现出简单的、机械的阴阳相感的思维特征,且如止雨之法一样,有着浓重的巫术、迷信的色彩。这也说明,仅仅在“春秋学”的范围内,无法构建起与西汉大一统的天道观、政治观相匹配的占验体系。但他所构建的“天人感应”的目的论,却深刻影响了西汉《周易》经学的走向。
本文出自国易堂,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ap.guoyi360.com//yjqw/yz/96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