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相覆之卦的考查与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相覆之卦,就卦名的意义上看,有不少卦义是相对的。比如《泰》《否》、《剥》《复》、《蹇》《解》、《损》《益》、《震》《艮》、《既济》《未济》等。
第二,相覆之卦,在卦辞、爻辞的撰系上,往往有词语或文句相同的现象,说明《周易》卦爻辞在撰系的时候参考了相覆之卦。特别是相覆之卦的相对之爻辞(初与上、二与五、三与四)相互借鉴,说明撰写者试图将卦交的相对之义发挥到极致。
现在回到孔颖达所述的“非覆即变”的卦序排布原则上来,“覆”与“变”相比较,当然“覆”是卦序排布的主要原则,“变”是卦序排布的辅助原则,只有遇到不能相覆的卦,才采用卦爻全变即“相错”的方式予以解决。所以,针对通行本卦序中的《泰》《否》、《随》《蛊》、《渐》《归妹》、《既济》《未济》四组从卦爻属性上看既“覆”又“变”的卦,还是应当从“覆”的规律上去认识。
“覆”和“变”是两个原则,如果以“变”的原则来排列六十四卦的话,可以很容易地将其分成三十二组,从规律上看似乎更鲜明、更整齐划一,那么,《易经》的作者为什么不采用呢?邵雍在《皇极经世书》中进行了尝试,其以两两“相错”的原则制定新的卦序,将其命名为“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来知德在《周易集注》中将其左右开列排布,即:
《乾》《坤》、《央》《剥》、《大有》《比》、《大壮》《观》、《小畜》《豫》、《需》《晋》、《大畜》《萃》、《泰》《否》、《履》《谦》、《兑》《艮》、《睽》《蹇》、《归妹》《渐》、《中孚》《小过》、《节》《旅》、《损》《咸》、《临》《遁》、《同人》《师》、《革》《蒙》、《离》《坎》、《丰》《涣》、《家人》《解》、《既济》《未济》、《贲》《困》、《明夷》《讼》、《无妄》《升》、《随》《蛊》、《噬嗑》《井》、《震》《巽》、《益》《恒》、《屯》《鼎》、《颐》《大过》、《复》《姤》。
兹举其中两组卦与通行本卦序进行比较。《震》《巽》《艮》《兑》四卦,通行本是按照“相覆”的原则,《震》与《艮》、《巽》与《兑》相配;如果按照“相错”的原则,则是《震》与《巽》、《艮》与《兑》相配。就卦象与卦爻辞的基本意义来看,《震》卦为天上的雷,有“震惊——发动万物”之义;《巽》卦为天上的风,有“进人——挠扰万物”之义;《艮》卦为地上的山,有“静止—-一安定万物”之义;《兑》卦为地上的泽,有“流出——悦乐万物”之义。很明显,以“相覆”的原则排布的《震》与《艮》、《巽》与《兑》,较《震》与《巽》、《艮》与《兑》,每组之间既统一又对立的意义更加突出。
“相覆”与“相错”,体现了不同的易学思想。《系辞》曰“原始反终”,《序卦》曰“穷上反下”,可谓是对相覆之理的最好概括。它在一卦六爻所揭示的事物自下而上、自始而终的“渐变”发展之理之外,通过相覆的形式又揭示了事物是向其对立面转化、物极则反的“突变”发展之理。“相错”,则体现了事物在阴阳属性上的完全不同,突出对立之意,统一之义不显,难以说明卦与卦之间的变易、联系之理。
可以推想,文王值商周更替之际被拘羑里,推演《周易》六十四卦时,当是先参透了六十四卦卦象上的相覆、相错的规律,然后才开始卦名的拟定、卦爻辞的撰系,而通行本六十四卦卦序的排布,当是与之同步进行的。后人认为文王序卦,是有道理的。邵雍提出“二十八卦变五十六卦,三十六卦变六十四卦”象数理论,可谓参透了《周易》卦序的玄机。
总之,通行本卦序的出现,是一个象数与义理综合考虑的产物。卦序既深蕴象数规律,又统筹兼顾卦与卦相承的义理,后者《序卦》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兹不再赘述。今人沈有鼎撰《周易卦序分析》《周易序卦骨构大意》顾伯叙撰《〈序卦〉研究》刘蕙荪撰《〈周易·序卦传〉爻象变化规律之试释》李尚信撰《〈序卦〉卦序之建构及其思想》等论文,尝试从象数的角度揭示通行本卦序之根由,然而皆没有一个完满的解释。当然我们不能否定他们在易学探索上的这种执着与努力,但我们不应把文王序卦时所没有的思想和原则强加在文王身上。
那么,文王序卦之后,按照“非覆即变”原则排布的六十四卦之序,春秋战国时期人们是否有过调整呢?笔者认为其中的可能性很小,通过前面的分析,已经基本可以确认:六十四的排序当是与卦名的拟定、卦爻辞的撰写同步进行的,当《易经》最终写定,也就意味着卦序最终定型,被称之为《周易》。春秋时期,《周易》被周王室、诸侯国的史官所掌管,出于对文王“演《周易》”权威的遵从,卦序是不可能被轻易改动的。改易卦序的问题,当出现在战国中后期五行的思想盛行之后,易学在五行方位说的影响下出现了八卦方位说,人们需要以新的易卦图式、六十四卦卦序来反映新的天道观时,颠覆原来“非覆即变”的卦序、按照新的原则构建六十四卦卦序才成为可能。
在此赘述几句上博楚简《周易》的卦序问题。2003年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出版,引起学者兴趣的是出现了一组前所未有的符号。按照整理者濮茅左先生的介绍:
楚竹书《周易》中的符号只出现在每卦首简的卦名之下及末简末字下。每个卦名具有两个符号。首简卦名后的符号,我们称之为“首符”,末简末字下的符号,称之为“尾符”。
濮先生认为《周易》上经以《大畜》卦结束,楚竹书《周易》中可能存在着另一种卦序。
楚竹书《周易》有六种形式的符号,分别是:A、红色实心方块“■”,B、墨色实心方块“■”,C、墨色“匚”框,D、红色“匚”框内含墨色方块“■”,E、墨色“匚”框内含红色方块“■”,F、红色“■”里内含墨色“匚”框。楚竹书《周易》共有三十四卦,兹按照通行本卦序就各卦所写有的符号情况做一简要的说明:《蒙》、《需》(A +A)、《讼》(A+A)、《师》(A+ )、《比》(A+A)、《大有》( +B)、《谦》(B+B)、《豫》(B+B)、《随》(B+B)、《蛊》(B+)、《复》、《无妄》(+B)、《大畜》(B+C)、《颐》(D+B)、《咸》(C+E)、《恒》(E+E)、《遁》(E+E)、《睽》(E+E)、《蹇》(D+D)、《解》( D+ )、《夬》(+D)、《姤》(D +D)、《萃》(D+ )、《困》(+D)、《井》(D+D)、《革》(E+ )、《艮》(E+E)、《渐》(E+ )、《丰》(+E)、《旅》(E+ )、《涣》(A+F)、《小过》( +E)、《既济》(+F)、《未济》。
就符号出现的规律来看,可以得出如下推论:
第一,若“C”符是表示上下经的分隔符号,那么《大畜》卦为上经结束之卦,《咸》卦为下经开始之卦,而后者与通行本卦序一致。
第二,楚竹书《周易》中凡是属于通行本“二二相耦”的每组卦,即《需》《讼》、《师》《比》、《谦》《豫》、《随》《蛊》、《无妄》《大畜》、《咸》《恒》、《蹇》《解》、《夫》《垢》、《困》《井》、《丰》《旅》等诸组卦,尽管个别卦首符或尾符不见,基本可以断定每组卦符号是一致的,说明楚竹书《周易》六十四卦排序当遵循了通行本“相覆”的原则。
第三,通行本“相错”的八卦:《乾》《坤》、《颐》《大过》、《坎》《离》、《中孚》《小过》,因楚竹书《周易》只出现《颐》《小过》两卦,所以无从知道其是否按照“相错”的原则排布卦序。
由以上三点推论,如果符号确实具有标示卦与卦之间的关系及其卦序意义的话,仅就楚竹书《周易》残存的三十四卦所写有的符号而言,应当承认楚竹书《周易》卦序非常接近于通行本《周易》卦序。
但如果我们仔细推敲楚竹书《周易》所载符号的话,就会发现其中几处值得寻味的地方。
第一,首符、尾符的位置问题。尾符是在每个卦的卦爻辞最后一个字的下方位置,但首符确实在卦名之下。这颇令人起疑,为什么首符不是在卦爻画之上呢?因为既然首符、尾符应当标示的是一个整卦,不把卦爻画、卦名纳入进去,从意义上说是不完整的。战国时人会出现这样的疏漏吗?
第二,就残简所载三十四卦符号出现的规律来看,上经每卦的首符、尾符当是A、B类即红色实心方块、墨色实心方块,皆是实心方块;下经每卦的首符、尾符当是D、E、F类,三类皆是“匚”+“■”的组合,
可《颐》卦首符是D类,《涣》卦首符是A类,这种违反规律现象的出现,难道也是战国时人的疏漏吗?笔者谨慎怀疑:竹书《周易》撰写者虽断《大畜》卦为上经之终,但在撰写《颐》卦时又下意识地画上属于上经才有的墨色方块,发现问题后又用朱笔勾勒首符,而尾符亦留有墨框勾勒的痕迹,这种矛盾是不是作伪者留下的破绽?到底上博楚简《周易》的真相如何,似乎值得进一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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