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水学说发源、演变过程中的有关人物和重要文献,我们在前面已经概要提到一些,本节则对历代封建政权中的有关机构和官员、风水著述的情况,以及有关人物作简要的介绍。
历代政权中的有关机构和官员
风水学说之所以能在中国社会上取得广泛影响,是与历代中央政权对其持支持相信的态度分不开的。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晋代统治者倡导孝行,为大规模的丧葬仪式在社会上流行推波助澜。宋元明清严禁火葬,使赖土葬而存在的阴宅风水得以继续存在发展而未受到很大冲击。这些措施,或者还可以视为是对风水学说的间接支持,那么,最直接的相信支持风水学说的行为则莫过于历代中央政权专设机构和官员来从亊风水活动了。
先秦时期,风水术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但中央政府已有专职官吏主司其事。如周朝有冢人一职,职责是掌管公墓事务,辨别其地域,并画出图样保存,图样的内容包括地形及坟墓所在方位等。又有墓大夫一职,责任是掌管凡邦之墓亊务,所谓凡邦之墓,就是平民S地,也要求画出图样保存。此外,上古有日官、正、太史等官职,据古人的解释,这些官吏的任务主要有察天文,定正朔(历法),占候卜筮以及相阴阳、卜营建等,其中包括了看阴阳宅风水的工作内容。
秦汉时期,风水学说有所发賜,中央政府的专职官吏依然以太史系统为主,这与我国古代把史卜星相之学归入一个系统有关,而风水术正属于卜相的范围。根据现有记载,在汉代掌管风水活动的具体官职为太史待诏。《汉官仪》:“太史待诏二十七人,庐宅四人。”说明汉代中央政府中仅掌管阳宅风水事务的官吏就有四人之多(因为“宅”在古代也指坟墓,所以这四位太史待诏可能也兼管阴宅风水此后直到隋朝,历代一般都设置太史令,其下想来也会设置掌管风水事务的官职。
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设置伎术士的记载。古代所.谓“伎术”,即指卜筮星相笋术数。所以,此时期南朝专设的伎术士中,极有可能也包括了通晓风水学说、从事有关活动的官吏。后来唐、宋时期亦有设置伎术士和太史局生的记载,并且规必须经过考试才能中选,其性质与南北朝时期的伎术士应该是相同的,唐宋元明清各代又多设司天监,或称钦天监,主要掌管天文历法、星相卜筮事务,风水术当然也在其中。其职责范围则与以前的太史令基本相同。这时还出现了政府专职官吏参与风水活动事例的具体记载。例如,宋真宗死,司天监邢中和为相墓建陵。宋仁宗欲修缮开封东华门,太史上奏说,太岁在东,不可侵犯动土。明太祖死,司天监苗昌裔专程到河南巩县为相陵墓等等。在宋元明清时期,还产生了招考专职官员时,明确要求通过有关风水术考试,方可任职的规定。《续文献通考》中载,金代制度,凡司天台学士,女真族二十六人,汉人五十人,来源为国内官吏平民子弟年纪在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者,经过考试选补,又每三年一次选试普通平民来补充。考试的科目有历法,推步、易筮、占卜等,有关风水术的科目则考《地理新书》,以及合婚、安葬之术。元代制度,选试阴阳人,在《三元经书》中出题,有关风水科目的,阳宅风水以《周书秘奥》、《八宅通真论》为主;阴宅风水则以《地理新书》、《茔元总论》、《地理明真论》等书为准。具体方法是由国内各路推举老成厚重、艺术精明、为众推服者一人,通过考试后由中政府的廉访司量才使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培养专门\才,元代还设置了阴阳学校,在校学生谓之“阴阳生”,学习科目包括天文地理、星命占卜等,自然也有相宅、相墓、选日等专门学问,以期造就全面人才。明代虽然废除了阴阳学校,但又在钦天监设立天文、历数、地理等四个学科,最初由全国选录学生,后来又规定只从世代从业者的子弟中选拔,立师教习,学成后遇有空缺即补官职。此外,还在全国范围内选录阴阳人作为补充。明孝宗曾专门下诏,命令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府县推举一二人,必须是楮通天文、历数、占卜、奇门遁甲、风水等学说,经过考试后,由吏部任命作“正术”等官,未通过考试者则遣返原籍。清代立国,选用这一类专门人员不再通过考试,而是由礼部推荐,奏闻皇帝,量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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