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择吉是一种传承历史悠久、信仰面极其广泛的民俗事象或社会、文化现象,有其独特的理论系统、语法系统、表现系统和方法系统。有关这些问题,我们留在有关章节作相应介绍,这里仅就其特征问题略作剖析。
如果我们把择吉作为一种民俗,则其除了具有一般民俗所共有的诸如传承性、变异性、地区性、民族性、实用性等特点夕卜,还具有为其所特有的许多特征。其中最重要者如:
(一)功利性:赤裸裸标明吉与凶
在民俗分类上,择吉属于信仰习俗。乌丙安先生认为,信仰习俗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极其狭隘和直接的功利性”,“民间信仰中的所有迷信事项都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或生活共同体的局部利益密切相关”。®择吉同样具有这一特征,并且最为直接,毫无隐讳。它的所有事项或讲究,都无一例外地直接标明是吉或是凶,是宜或是忌。明白无误地向世人表明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求吉避凶。而其名称本身,就是择吉这一民俗特征的形象反映。择吉民俗是信仰习俗功利性特征最突出的代表。世人佞信时日,“举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参于义而致于时”,目的就在于避免“病死灾患”,获取吉祥。
(二)神秘性:与数术相结合,亦俗亦术
乌丙安先生还认为,信仰习俗具有多重性的特点,“这是民间信仰自发的、活泼的特征,又称做多层复合信仰或多层结构的特点”。乌丙安先生所说这种多重性或多层结构的特点,主要是指各民族的民间信仰中,既保留有原始信仰的某些特点,后来又渗人了佛教、道教或伊斯兰教等观念。
择吉则不同。一方面,择吉是一种民俗,是一种“历代相沿积久而成的风俗、习尚”,流传极其广远。另一方面,择吉又是一种数术,有一套相对独立的理论、方法和语法系统。民俗与数术相结合,形成一种亦俗亦术的复合性特征。
这一特征,至晚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据1984年在甘肃省天水市放马滩秦代墓葬中出土的两种秦简《日书》所记,当时,不仅择吉民俗十分流行,专详择吉的数术之学也已经产生,并且非止一家。据两《日书》所载,当时即有建除家、五行家、结阳家、秀阳家、吉实家和十二月吉凶体系6大择吉流派。战国时期,择吉民俗的吉凶价值判断,就通过这些不同的择吉流派表现出来。此后,择吉民俗始终没有离开过数术,并且由于世人的热衷,发展十分兴盛。
与数术相结合,亦俗亦术,十分神秘,是择吉区别于其他民俗事项(包括其他信仰习俗)最为重要的特征。
(三)理论性:理论流派众多,泾渭杂陈
由于与数术相结合,进而形成了择吉民俗的又一特征:理论性甚强。择吉中的所有吉凶宜忌,都是通过一定的理论原则来决定的。战国时期的择吉民俗,主要是依据上述6大择吉流派而以阴阳五行理论为主。其后,它的发展日益兴盛,
在汉代,以家而论,有五行家、堪舆家、建除家、丛辰家、历家、天人家、太一家等。汉武帝曾延清以上各派选择娶妇吉日。诸家各执一词,或说吉,或说不吉,或说大吉,或说大凶,争论不休,致使武帝不得不发话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这才将事情确定下来。
就汉代而言,据《论衡》等书所载,有专详葬日吉凶的《葬历》,有专供祭祀用日的《祭历》,还有专载修造与移徙吉凶曰的《图宅书》,以及专说洗发沐浴的《沐书》和裁衣制裤的专书等。在唐代,仅专详丧葬的术家就达一百二十余家清代著名天文学家梅毂成主编的《协纪辨方书》,是理论体系最完整、内容最完备、论述最周详、观点也最有参考价值的一部择吉著作。稍晚于此的姚承舆所著《择吉会要》也极受时人推崇。据这两书所载,其所涉及的择吉流派主要有:易学、五行、建除、丛辰、堪舆、太乙、六壬、奇门遁甲、历家、九星术(又称九宫算)、四柱星命学等,而以易学八卦为归依。
择吉流派的百家争鸣,确实使社会上呈现出择吉民俗一派繁荣的景象,但也造成理论混杂、莫衷一是、无所归依的混乱状况,最终影响了择吉民俗的正常发展。由于缺乏严格而统一的择吉理论,给一些居心叵测者捏造作伪提供了一个极其便利的条件,使他们得以随心所欲地肆意捏造神煞。这些人利用老百姓趋吉避凶心理捏造的大量伪劣神煞,其数量比正篇神煞不知要多出多少倍。仅张祖同《诹吉述正》一书,所辑伪劣神煞即不下千数!同时,这使各派之间互为矛盾。著名者如汉武帝请各家断某日可否娶妇,五行家说可,堪舆家说不可,建除家说不吉,丛辰家说大凶,历家说小凶,天人家说小吉,太一家则说大吉,令人无可适从。最后,致使许多择吉神煞同位异名,或名异而实一,吉凶相违。臂如同为月厌所冲之辰,堪舆家称之为厌对,其日忌嫁娶,视为不吉;丛辰家以其冲破月厌而名之曰六仪,说月厌主嗳昧阴私,那么月厌之冲必然是威仪正直之神,故为大吉。再如浮天空亡,又称之为头白空亡,再名之曰八山空亡;一个坐煞向煞,又名之曰翎毛禁向,再名之曰八山刀砧。而术士们也厌其重复,则于八山刀砧加上三合月,于头白空亡加上八卦山,后来又相互错伪,通书把它们不加区别地统统载列,就变成了几个不同的神煞。《协纪辨方书》斥责道广夫神煞一也,而名号旁见侧出,惑人耳目,深可厌恶!”
由此,致使择吉神煞繁多,名称相异,吉凶同位,真伪莫辨,此以为吉,彼以为凶,聚讼纷然,迄无所据。无怪乎王充、荀悦等有识之士斥之为理之所无,弃而弗道。这是择吉民俗和择吉术遭受世人唾弃的主要原因,因而是择吉研究中首先需要批判和剔除的糟粕,当然这也是最为复杂繁难的问题。
(四)多元性:择吉方法八仙过海,无一定成法
我国传统的数术学,绝大多数都有一套判断吉凶的固定模式,甚至是无可变更的。如八卦预测,起卦方法可以不同,但判断吉凶,则必须依据卦象及卦爻辞。如奇门遁甲,非据九星八门即无以断吉凶。如六壬,起课断事必据四课三传。如占星,吉凶必依星象。如子平算命,绝不可离开四柱八字。如相术,所依据的无非就是手相、骨相和面相。各人之造诣及实践不同,其据以判断的侧重可能会有所区别,但确定吉凶的基本法则则是统一的。
择吉则不然。课师们在选择吉日尤其是选择造葬吉日时,可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人都有一套据以判断吉凶的准则或习惯做法。他们或据纳音,或依纳甲,或重建除,或重三合五合,或专取生旺,或专取鸣吠及对兼详姓音,或是偏重阴阳不将,或尊斗首五行,或崇演禽翻禽,如此之类,难以枚举。差异如此巨大,以至于在择吉领域中,很难找到两个在判断吉凶的准则以及习惯做法上完全相同的人。可以说,择吉有法,但又无常法,无定法
择吉这一特点的形成,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风俗习惯及历史传承不同有关,也与各课师、术士的师承授受不同有关。而最根本的,就是择吉理论构成的复杂性。可以说,正是由于择吉理论构成的庞杂,导致了择吉在吉凶判断和方法运用上的众多差异。
(五)全息性:蕴涵丰厚的文化内涵
一般而言,民俗作为一种表层文化,或多或少都会包含其所从属的文化母体的若干内容。但亦俗亦术的择吉民俗,其吉凶价值观中所蕴涵的文化内涵,与其他民俗事项相比,则要丰富得多。择吉民俗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于中国文化刚刚定型、成熟的时代,其后不断发展。作为中国文化大系统的一分子,择吉凝聚着它所寄生的母系统的大量信息,几乎就是中华传统文化母系统的全息反映。先哲贤达其实就是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哲学观念、价值观念、伦理观念、审美观念和处世观念等来判断吉凶,选择吉祥日时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择吉与中国传统文化》一章中全面探讨。此不赘述。
(六)复杂性:主观与客观、科学与迷信相杂糅
这是由第二项特征即神秘性带来的又一特征。所谓客观,指的是择吉对天地、自然以及阴阳运行规律的反映,这是它科学的一面。所谓主观,指的是择吉中蕴涵的属于心理层面的内容,其中包含有不少迷信糟粕。择吉的本质在于尊崇自然,按天地、自然规律办事。但在其数千年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将许多域于心理层面的内容纳入其系统之中。
比如,通书“百忌日”说丙不修灶”、“午不苫盖”,是因为丙与午均属火,其日忌修灶、苫盖,担心日后会引起火灾。“丁不刹头”,是因为“丁”与“疔”同音,其日忌剃头,担心日后会生疔疮。开日宜修产室,是因为“开”字具有打开、张开、通畅的含义,预示着日后的分娩将会顺顺利利,母子平安。闭曰忌疗目,是因为闭有合意,而眼合则盲,眼睛患疾,最担心的就是因此而失去光明,所以忌之。
此外,诸如筑堤防宜成日、闭日,补垣塞穴宜满日、闭H,修饰垣墙、平治道途宜平日,破屋坏垣宜月破,扫舍宇宜除日、除神,苫盖忌天、火、午日,栽种、牧养宜民日、开日、五富,冠带宜定日,人学宜成日,开市、立券、交易宜天愿、民日、满日、成日、开日、五富、五合……凡此之类,其中都包含希望获取预期成功的心理意愿。
由于民间对吉祥、吉利的热切期盼,对凶祸病死的极端恐惧,使人们遇事不求合于义而求合于日,必得吉而后行,以至于“拘而多所畏”,对正常的社会活动造成了妨碍。例如,像招贤良、举正直、施恩惠、恤孤寡、行惠爱、雪冤枉、缓刑狱这类事情,无论何时施行,应该都是上顺天道,下得民心,因而是有宜无忌的。但人们也给它们设下了种种禁忌,这完全是不必要的。故《协纪辨方书》斥之曰(天恩、天赦两日)施恩赦罪固宜用之。然谓必天恩之日乃可施恩,天赦之日乃可赦罪,则亦拘论也”,认为只要是宜施之恩、宜赦之罪,“虽破败休废之日何择焉”。
择吉本为利民、便民,禁忌过多,反而让人无所适从,一变而为害民误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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