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初在吉林大学召开的古文字学讨论会上,张政烺针对与会者问他关于周原出土甲骨上“奇字”的问题,做了《古代筮法与文王演周易》的讲演,指出铜器铭文中三个数字的是单卦(八卦),周原卜甲六个数字是重卦(六十四卦),第一次把周原卜甲上的数字变成阴阳爻,从而推导出一个个卦象。1980年,张政烺发表了《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集中探讨了当时能够搜集到的甲骨上、铜器上的三十二则数字材料,论证了长期以来困扰人们思维的这些所谓“奇字”就是数字易卦。他通过对甲骨易卦的数字出现次数的统计,发现奇数出现的次数与偶数出现的次数大致持平,二、三、四三个数字没有出现,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古汉语的数字,从一到四都是积横画为之,一二三四自上而下写起来容易彼此掺合,极难区分,因此把二、三、四从字面上去掉,归并到相邻的偶数或奇数之中,所以我们看到六字和一字出现偏多,
而六字尤占绝对多数的现象。......占筮实际使用的是八个数字,而记录出来的只有五个数字,说明当时重视阴阳,那些具体数目并不重要。这是初步简化,只取消二、三、四,把它分别向一和六集中,还没有阴爻(--)、阳爻(一)的符号。
张氏对于数字易卦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指出了数字易卦中存在“卦变”现象:
这三十二条考古材料中已有卦变,惟所占比例不大。3、4见张家坡卜骨,按《周易》是升之屯,四爻动,下卦巽变震,每爻皆变,上卦坤变坎,仅变中爻。28、29见爵陶范,按《周易》是中孚之渐,三爻动,下卦艮变兑,每爻皆变,上卦巽不变。……3、4一组第四爻(由下往上数)八变六,同是阴爻。28、29—组上爻五变一,同是阳爻。知道它和《周易》不同,当是布蓍推算的结果。25、26见中鼎铭文,上下连接着写,与上举两组之两卦并列不同,但从数字看也一望而知是二爻动(五爻、上爻变),按《周易》是剥之比,下卦坤不变,上卦艮变坎。从以上这三个例子看,它和《周易》有大不相同之处,《周易》九、六是可变之爻,七、八是不变之爻,而这几条材料则一、五、六、七、八皆可变,没有不变之爻。
在张氏研究成果的带动下,张亚初、刘雨汇录了三十六则商周时期的数字卦材料,着重探讨了筮法何时起源的问题。作者列举了数条记载八卦符号的商末材料,特别是为学者一再引用的殷墟四盘磨“易卦”卜骨,对筮法起源于何时有着较强的说服力:
安阳四盘磨出土的胛骨从字体上看相当于甲骨第五期。它说明在商王朝的统治中心,与边远的朱家桥一样,通行着同类的占笼活动。
在甲骨卜辞中,张亚初、刘雨还找到了更直接的材料“蓉”字,可证早在商王武丁时期已有占筮活动。“蓉”字在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史懋壶跋》中被考释为“筮”字,甲骨文中多见“蓉”字,说明在甲骨文中当有占筮方面的记录。总之,作者得出的结论是:筮法的出现,最迟不会晚于商王武丁时期;运用筮法以占卦,商人更是大大早于周人。此外,李学勤也论证了筮法当起源于商代,并通过对传统文献的解读指出了筮数刻在卜兆旁边的原因:
据《尚书•洪范》等书所述,古代占问祸福,卜与筮作为两种独立的方术,每每并用,即《礼记•曲礼》所谓“卜筮不相袭”。古人常在卜以前揲筮,如《周礼•筮人》郑注所说:“当用卜者先筮之,于筮之凶,则止之不卜。”特别是在占问大事的时候,应先筮而后卜。《筮人》云:“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这时为了参照,就可以将筮得的数刻记在有关卜兆旁边,表明其关系。估计西周甲骨上的数字符号,都是卜前所行关于同一事项揲筮的结果,与卜兆有参照的联系,却不是由兆象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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