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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属火:论五行火的特性(丙火、丁火)

2014-05-08 | 来源:国学堂 | 所属栏目:五行属火

五行属火:论五行火的特性

炎炎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故火多则不实;火烈则伤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于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离位,果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徐乐吾曰:总论火性。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主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其光辉之德。以水为对象,则火有蒸发之象,而显其炎烈之用。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微,不离甲木,其性不同,故可长思也。火性炎上,行于东南,顺火之性,则有欣欣向荣之象。行于西北,逆火之性,渐次息绝。故丙丁之用虽不同,而其性则同,故生居离位,性质果断,向上有为;生居北方坎宫者,小心谨慎,拘守礼法,畏葸不前。运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此由于火之性情,视其生月地位而发现之用,有不同也。

方先生曰:南方居离位,离为火,故南方为火地。南方者,巳午未之位,乃火之临官、帝旺、余气之地,为火之旺乡,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悟玄子曰:“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伏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火的本质为热与光,有向上燃烧的特性,又有炙烤的本能,所以说“火曰炎上”,炎者,火光也。火以木为主体,有木则火有所依附,无木则火不能长久,只有用木相生,才能显其光辉之德。以水为对象,则火有蒸发之象,而显其炎烈之用。无水,火焰过于酷烈,火烈则能害物,火多则虚而不实。天地之气,无非水火而巳,即寒暑之谓。火虽有炎上光明的特性,但中国的古典哲学认为,物极必反,所以不可过分光辉,要伏藏于内。《朱子语类》云:“利贞是静而伏藏于内。”要“和谐贞正”必要伏藏,见土者晦其光辉之德,最须木生,如见木死则火虚,难得功名,即使获得功名,也不能久长。

火又有阴阳之分,丙火属阳,丁火属阴,丙火生旺,最喜壬水,有相映成辉之趣;丁火衰微,不离甲木。《滴天髓》云:“如有嫡母,可春可秋。”此因阴阳性质的不同,所以取用亦有所区别。但究其本质而言,又是相同的,如丙丁居于南方离火之位,构成所谓炎上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火。即以火为用神,忌水克灭,喜木水相助,见土吐秀,亦善。逢金为财,有土见财不妨。主性格果断,向上有为。但如生居北方坎地,火被北方旺水所制,其炎上之性不能显现,属于火弱水旺的五行结构,火被水困,必然小心谨慎,拘守礼法,畏葸不前。喜大运行东南木火之地,助身任杀,忌行西北金水之乡,杀旺再行杀旺之地,必然夭折无疑。所以凡成炎上格者,行西北运,多有不贵。《玉霄宝鉴》云:“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暴物。生居离位者,果断有为,锐于建功立事;若居坎位,则畏事多礼之士。”李九万云:“火不长炎,惟托木以焰,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金得火和,而能熔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徒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歇灭。

徐乐吾曰:此段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可与《滴天髓>〉十干性情节参看。丙火猛烈,欺霜侮雪,不畏水克也。见水,水火相和,则成既济之功。逢木旺地,则显通明之象(坊本作“逢水难生”,误)。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于旺烈,而有自焚之忧。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多。最怕戊土,晦火之光,火失其明,土偏于燥。《滴天髓)云:土重生慈。火性猛烈,而曰生慈,则失其性矣,故多主蹇塞也。生于春,喜其通明,不欲炎烈,故忌见木多。火见金,名火炼真金。生于秋冬,休囚之地,须有木以生之,不宜金水气旺。火值衰微,金旺力难克制,水旺气势歇灭,非中和之逍乜。夏忌土旺,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被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方先生曰:原文以火取金木水土为用,分别予以论述取用的原则。火以金为财,以为养命之源,金见火炼,方可成器皿,火得金才可显其功用。火金相见,名火炼真金,金见火炼而成器,所以原文说“金得火和”。但生于秋,金神秉令,火值衰微,金旺力难克制,所谓火能克金,金多火熄,必赖有木助火,金得火方能熔铸。

火之为用,最以水火相和,则成既济之功。俗语说,水火不相容,就是指两种相持而又相敌的五行,是不能共存的,但只要有一种特殊的条件,水火就可以成其气势,形成一个好的格局,即《滴天髓》所谓“相持者在”。《说卦》云“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离者,为火,为日”,道家以坎离为阴阳真气,但若水火相战,必须用木,则水火之气可以既济。火为日主,水生木,木生火,用印以化杀。但若水旺,而火之气势歇减,非中和之道。

木为火之体,火必须附丽于木,逢木旺地,则显木火通明之象。生于春,喜其通明,不欲炎烈,故忌见木多。生于夏,木旺火炽,木反被火焚,必须有水济木。生于秋冬,休囚之地,须有木以生之,但不宜金水气旺。生于冬,要水火既济。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于旺烈,而有自焚之忧。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多,夏忌土旺,土晦其光,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被其压迫,火有克灭之忧,又宜土木为救。

最怕戊己之土,晦火之光,火失其明,土偏于燥。火炎土燥之局,气势燥烈,身旺无依,不足为用,孤鳏僧道之流。如四柱见戊己土出干,虽能泄火之气势,但火炎土燥,气势偏枯,缺乏生机,多主刑克。但是火炎土燥之局,亦多有富贵者,不过偏枯之象,必定有所不足,多主刑克孤寡。若行水运,土反能克水,水不能激火,土得水润,即能生金,多主富。《滴天髓》云:土重生慈。火性猛烈,而曰生慈,则失其性矣,故多主蹇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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