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辟谬:从来命书,皆有阳长生、阴长生之说,以甲木生亥,丙戊生寅,庚金生巳,壬水生申为阳长生,顺行。阳死阴生。乙木生午,丁已生酉,辛金生子,癸水生卯为阴长生,逆行。是由不知五行为何物也。夫木者,阳和之气,万物遇之发生,故名为木。一年之中,岂有二春?因气之消长,有向旺向衰之殊故分之为甲为乙。乙为衰竭之木,午月火旺,木气消散。故继善篇云:乙逢火位,乃气散之文。午为木之死地,岂有长生之理?其荒谬可哂。
[今译]
辟谬:历代命理之书,都有关于阳长生与阴长生的说法,通常认为曱木生亥,丙戌生寅,庚金生巳,壬水生申等格局为阳长生,顺行。乙木生午,丁已生酉,辛金生子,癸水生卯等为阴长生,逆行。这是完全错误荒谬的看法,如果能从根本上明白五行代表什么,就能深谙其中的道理。以木为例,其代表阳和之气,好比春天可令万物出生欣荣,所以被称为木。一年之中,为什么要分甲木和乙木?难道有两个春天吗?这只是因为气有消有长的不同,有向旺向衰的差别,所以才区分为曱为乙。乙代表衰竭之木,而午火带有旺气,木必被火消散,试问乙木怎么能够生午火呢?又哪有什么长生的道理?正如《继善篇》所说:“乙逢火位,乃气散之文。”所以古书中关于阳长生、阴长生的说法实在荒谬可笑。
[原文]
然则阳长生,阴长生有之欤?曰有之。阳长生者,寅申也;阴长生者,巳亥也。在支,寅申为阳,巳亥为阴。故名后天入用之卦,坎离为主,水火是也。火生于寅,有禄旺之木以生之。水生于申,有禄旺之金以生之。故正月之丙火,七月之壬水,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庚金生于巳,巳中丙戊不能生金;甲木生亥,亥中壬水亦不能生木。故庚金在巳,甲木在亥,皆不旺(巳中庚金,有丙克之,其用更弱)。四长生有旺衰之殊,故言阳长生为旺,阴长生不旺,良有以也。
[今译]
那么究竟有没有“阳长生,阴长生”之分呢?这是有的。阳长生,指的是寅申二支;阴长生,则为巳亥二支。正是因为在地支当中,寅申为阳,巳亥为阴。所以常说“后天入用之卦,坎离为主,水火是也”。通过上文可知,火生于寅位,并有禄旺之木相生。水生于申位,且有禄旺之金相生。犹如正月的丙火,七月的壬水,带有母旺子相之势,旺气十足。再看巳亥,庚金生于巳,巳中丙戌气弱,不能生金;甲木生于亥,而亥中壬水也不能生木。因此庚金在巳,甲木在亥,都不能得生旺之气(巳中的庚金,本已势弱,又被丙克,其作用更加薄弱)。上述四长生有旺衰的差别,这个差别才是决定阳长生与阴长生的关键。由此能够总结出规律:阳长生为旺,阴长生为不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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