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灭蝗大得志,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爻解】此为益卦的第五爻。这是说:有诚信的施仁惠于下民之心,不用通过占卜去询问,就知道有大古祥。下民也以诚信惠报我以德。这是上下相互以诚信互惠。九五以阳爻居阳位,中正处尊,所以能上下互惠,大家幸福。因此,《象传》说:“惠我德,大得志也。”从物质上、精神上施惠于民众,使君王、大臣的德政达到较高的境界,这就是大得志。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故事】唐玄宗自从任命姚崇为丞相,抑制贵族近幸,朝廷弊政大为减少。黄门监卢怀慎,名为副相,自己感到才干不如姚崇,遇事就推让,因此当时人称他是“伴食宰相”。有一次,姚崇因为儿子死了办丧事,请假十多天,政事、公文堆了尺多髙,卢怀慎不能处理。姚崇假满,很快就处理完了。
姚崇有些得意,问紫微舍人齐瀚:“我当宰相,可比得上管仲、晏婴?”齐瀚慢腾腾地回答:“恐怕比不上管仲、晏婴吧。管、晏立下法规,很少变更;你定下法规,经常改变。”姚崇又问:“我虽然比不上管、晏,那我究竟怎么样呢?”齐瀚说:“只好算一个救时(解决一时疑难)良相。”
姚崇听了,髙兴地把笔丢下,说:“做救时良相,也不容易呀。我真能够做到,也满足了。”
开元四年,山东闹蝗灾,百姓都把蝗虫看成上天降下的惩罚,在田头地里,焚香设祭,眼睁睁看着黑压压的蝗虫,把绿油油的禾苗啃个精光。姚崇上奏,请派御史督促州县,赶快捕杀蝗虫。
黄门监卢怀慎说:“凡是天灾,岂是人力可以制服的!而且多杀蝗虫,恐怕有伤天和之气。”姚崇当即驳斥道:“从前楚庄王吞了蛭虫,病反而好了;孙叔敖杀蛇,后来反而被重用。我们怎么能够不忍心杀蝗虫,反而让它们吃光粮食,眼看着老百姓活活饿死呢?杀虫救人,如果有祸,归我姚崇一人好了!”
姚崇一而派出御史为捕蝗使,一而亲自去山东各灾区,率领官民奋力捕灭蝗虫。他指出蝗虫怕人,很容易驱赶,教各家农户先自己站在地里驱赶。晚上用火熏,一边烧一边埋。大家同时动手,昼夜不停。
有百姓说蝗虫是“天虫”,不能赶,不能烧。姚崇还亲自到地里,把烧死的蝗虫吃下肚。他对官员、民众说:“《诗经》里说:‘把这些害虫,丢进火里去烧!’圣人都说蝗虫是害虫,哪里是什么‘天虫’!”
由于姚崇的身体力行,百姓一共捕杀蝗虫十四万石,蝗灾尽除,那年山东保住了常年收成,没有发生饥荒。
姚崇灭蝗大得志,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人生启示
当“伴食宰相”还是做“救时良相”,为自己服务还是为民众服务,千年以前的古人巳经懂得其中的道理。现在的人民公仆,应该比古人做得更好。难的是你做好事,有人作梗,有人反对。更难的是把好事做在实处,做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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