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我的为妻财。因为妻子是侍奉我而终身无违的,财产是被我自然享用的,两者都被我掌管,所以克我的就是妻财了。
有关财星的宜忌,如日主太强,八字中财星不多,又少官煞制身。这时,不多而堪用的财星就不能再遭劫了。《子平撮要》说“用之财星不可劫”就是指的这一情况。又如日主强而比劫多,这时就要财旺,如有官星制劫,则会更上一层楼。为此,古歌说:“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反之,如果日主衰弱,又没有比劫助身,而八字中逢财星叠出,这时就全靠印绶扶持了。但财克印,印力受制。古歌有云:“日主无根财太重,全凭印绶扶身躯。”换个位置,八字中如果日主弱而财星叠见,又无印绶扶持,同样道理,这时又要靠比劫的力量来制财助身了。这就是《玄机赋》所说的:“财旺者遇比何妨。”此外还有一种“弃命从财”的情况,这是说日主太弱,命局中财星叠见,要借印绶扶持而偏偏没有比劫,没奈何,于是索性"弃命从财",反而可取财为用神了。
在《命理约言》中,陈素庵有《看正偏财法》一篇,阐释道:“看财之法,不论正偏,只取得时得势。适当月令而有气为得时,不当月令而成象为得势,然看日干强弱为要。日干强,则当扶财;日干弱,则当扶日。旧云“逢财看官”者,不尽然。凡我克我生,一样人格得气,皆可取贵,但恐止此一件,便滞物,故财与食伤,又欲其辗转生化,非必以生出、克我为贵也。每见用财之命,或财轻而行生财之运,或财重而行制财之运,一生不行官煞,往往富贵,但局中运中见官煞,亦其所宜耳。苟财多身弱,又加以官煞,取祸必矣。旧谓正财乃分内之财,遇之非奇,偏财乃众人之财,得之为美,夫不安己之分,而喜取人之物,此贪夫之见耳。特正财能伤正印,偏财能制枭神,然不可因此而贵偏贱正也。旧又有恶露喜藏之说,此亦谬认财为钱币耳。即以钱币论之,源远流长,挥霍岂忧睥睨;力微势弱,扃钥何难劫夺乎?至于财神太旺,而用比劫,盖爰其助主,非取其分财;财神太衰而用食伤,虽借其生财,亦防其泄主。若财多而强不可制,当弃命从之,行助财运则吉,行夺财助主运则凶。如时上偏财,时上财库,日时专财,夹财拱财等格,皆多立名目,不若四柱通融取用,较为简当也。”
综论:财不论正偏,都是指“为我所控制掌握”的资源。男性还包括妻子、女人。一般代表金钱、田园、资产、信用及其他固定资产,偏财还包括股票、赌博、彩票等其他收益。
财为养命之源,有进食之象。一般格局以四柱有财为美,特殊格局除外。
在一个人的四柱中,身旺者以财生官为责,表示有官职,担任职务。又能带来大量的经济收益。另有以财富为中心的富格,则以身旺又有伤食生财,有富豪之态。但身弱无印比者,则反以财过旺为穷贱。
衡量一个人的财富多少,是以身强弱与财的平衡度为准则来评判的。以身强财旺为富,即身与财之间平衡则为富人,反之,身旺财衰或身弱财过旺,皆为贫。如何以财为原则去评判四柱呢?
①身旺有财且有官星没有劫财、伤官破坏,则是有财富且高贵的象征。
②身旺财弱,但四柱有伤官、食神生财,也能富贵。
③身弱财旺,四柱中有比肩、劫财,没有官煞克制比劫,当大运到旺身(印、比)时,也能发达。
④身旺财衰,四柱比劫重重,则财被比劫克死,一生难有财富。
⑤身弱财旺,四柱无比劫,身旺不起来,印被财制,也难发达。
总之,在四柱组合上,财与官煞相生,伤食与财相生,身弱忌相生,身旺却喜其相生。比劫与财相制约,财与印绶相制约,身弱财旺喜比劫制财,身强者反喜用财制印绶。
所以,身为富豪宜多做善事,身弱者施舍金钱给天下穷人,给救济款,发救济物资,搞医疗,修桥建路等,有如让比劫(天下兄弟朋友)制财,反而能长远富责;身强者,施舍钱财修庙宇、建学校或医院等(均为印),便是以财制印绶。
——愿与天下有识之士,尤其是有见识的富豪们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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