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人对梦有无具体的分类,现有的材料尚无线索。根据《周礼》,周人把梦分为六类。
由于《周礼》成书大约在战国时期,可以把对“六梦“看做是先秦时期人们对梦的一种分类。《周礼·春官》曰:"占梦(官) 占六梦之吉凶。一日正梦,二日噩梦,三日思梦,四日寤梦,五日喜梦,六日惧梦。"
“六梦”的分类,是占梦官的分类。占梦,在整体上屈于迷信的思想体系。但“六梦"的划分本身,主要以梦的内容及其心理特征为标准,绝不能归之于迷信。如前所述,所谓“正梦”即其平平常常、无惊无思、无忧无喜、心境恬淡的自然之梦。所谓"疆梦”即是梦魔,因为梦中遇到非常可怕的事情,梦者常常有呻吟或惊叫。所谓“思梦",指梦中有思念,谋虚活动。所谓"寤梦",指寤时之梦,即昼梦或白日梦,白日梦者自以为醒,事后方知是梦,其特点是同睡眠不发生关系,但却与睡梦有共同的心理特征。所谓“喜梦"、 "惧梦",指梦中有喜有惧。这种划分并不涉及“六梦”各自的吉凶。在这个范围内,应该说同神灵、鬼魂没有什么关系。
《周礼》“六梦”原文只有其名,未作解释,因而后世注说歧义颇多。例如“正梦”之“正”,有人注说为“正邪”之“正”。
朱熹说, “思之有善与恶者”,因而梦亦“有正与邪者"。真德秀说:“念有正邪,故梦亦有正邪。”这样说来,除了 “正梦”的其他五梦,是不是都屈于“邪梦”,那样的话,邪梦不是太多了吗?既然思念有善恶,有正邪, “思梦”是不是也应该有正有邪之分呢?真德秀就认为,有“思梦之正者“如高宗梦得傅说,孔子梦见周公;又有“思梦之不正者”,如赵武灵王之梦吴娃,汉武帝之梦木人。那样的话, “思梦“同“正梦”又有什么关系?其他梦是不是也应该有“正邪”之分呢?很显然,朱熹和真德秀的观点纯粹是一种道德说教。那样解释“正梦”只能越说越乱。
又如, '寤梦”的"寤",郑玄解释为, "觉醒时道(说)之”,贾公彦解释为"觉(醒)时有所见而道其事'。"寤“确是觉醒时的意识活动。然而,如果说"寤梦”因同觉醒时的道说、所见有关而名之,那么"噩梦”、 “思梦”、"喜梦”、 "惧梦",难道不也同觉醒时的道说所见有关吗?如谈论灾祸而有"噩梦',谈论父母而有“思梦",谈论爱情而有“喜梦",谈论怪异而有"惧梦”,那样的话, "寤梦”同其他四梦的界限实际上也划不消了。
所以,我们认为《周礼》六梦正是根据其梦的内容和心理特征而名之,并无其他的意味,穿凿的结果,反倒会把人们弄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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