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测字方法中的减笔法呢?所谓的减笔法是指:减笔法正好与加笔法相反,将所测字的某些笔画减去几笔而成为一个新字,然后依据新字进行测字。如“宽”字可减笔画成“苋”字、“见”字;“袍”字可减笔为“祀”;“莫”字可减笔为“草”字。
例如,有一个病人写了一个“申”字去测字,测字者将“申”字去掉中间一竖的两端,便成“田”字,然后再引申至人体的“丹田”。这种减字测字法,在测字术中也是很常用的。但减笔也不是随意乱减的,既要切中所问之事,还要不改变原字的字形。如上例中的“宽”字,不能减笔成“目”字、“儿”字;“申”字不能减笔成“十”,致使看不出字的原先的形状。
减笔法与加笔法一样,也有五种:减偏旁、减字头、减字脚、减字中间、减字四周。
减偏旁就是去掉所测字的偏旁。如“晴”字去掉偏旁“日”字便成“青”字;“脚”字去掉偏旁“月”字便成了“却”字。
减字头就是去掉所测字的上部,如“吉”字去字头“士”便成“口”字,“寄”字去“―”字便成“奇”字。
减字脚就是去掉所拆字的下部,如“烈”字去掉字下的“、、、、”便成“列”字。“暂”字去掉字下的“曰”字便成“斩”字。
减字中间就是去掉字中间的一部分,如“未”字去掉中间的一画便成“木”字,“间”字去掉字中间的“日”字便成“门”字。
减字的周围就是去掉字的上下左右或四周的一部分笔画,如“闷”字去掉“门”字便成“心”字,“因”字去掉“口”字便成“大”字。
程省在《测字秘牒》一书中说:“凡字不添不减不足以尽变化。邵子曰:‘当添亦添,当减亦减。’或问:‘保故用添减?’余曰:‘此理易明,添乃补不足,减乃损有余耳。’”因此,加笔与减笔都是为了求所测之字有变化,以便测字者能切中求测者所问人事。减笔是将字中的多余部分除去,突出与求测者相关的部分。但减笔法也不是随意可用的。程省在《测字秘碟》一书中告诫说:“减笔一法,非事之当而理之正,不可漫然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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